芜湖中燃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芜湖中燃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公司编制了《芜湖中燃公司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公司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公司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公司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公司办公室(具体地址:芜湖市银湖中路24-3号)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公司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公司编制的《芜湖中燃公司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公司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公司办公室查阅。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主动公开的业务文件;政策解读;政府类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计划总结

主要包括:规划计划;年度报告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信息;决策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工程建设项目;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等信息。

获取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录芜湖中燃信息公开网站查阅(具体网址:http://gk.wh.cn/xxgkweb/blue/index.jsp?unit=750984459&type=zhinan),也可以到芜湖市银湖中路办公室(具体地址:芜湖市银湖中路24-3号)咨询。

公开形式

对于公开信息,芜湖中燃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芜湖中燃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http://gk.wh.cn/xxgkweb/blue/index.jsp?unit=750984459本公司受理点:芜湖中燃

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3-5853297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芜湖中燃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芜湖中燃申请获取。芜湖中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银湖中路24-3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3-5853297

传真号码:0553-5876150

邮政编码:241000

电子邮箱:wuhuzr@163.com(电子邮箱只用于提供咨询服务,不接受信息公开申请)

互联网在线申请:点击网页中菜单依申请公开”,填写网上申请表格。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芜湖中燃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燃气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申请条件

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不予公开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3)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4)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5)单位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芜湖中燃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芜湖中燃信息公开网站,点击网页中菜单依申请公开,填写网上申请表格,提交在线申请。

芜湖中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要求申请人补正。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单位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和其他机关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的意见,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本机关按照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形分别作出答复:

1、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5、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信息的相关机构,告知申请人该处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单位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人以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单位告知申请人不作为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通过芜湖市民心声网(网址:6.html)咨询投诉栏目进行投诉。

芜湖中燃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wuhu.gov.cn/_res/Application_citizen.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