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按照政策可以提前享受待遇,但是如果病理报告是在外地就诊诊断出来的,费用也是在外地医疗机构产生的,在慢性病准入认定前外地就诊恶性肿瘤慢性病费用是否可以提前享受待遇?
内 容:
恶性肿瘤按照政策可以提前享受待遇,但是如果病理报告是在外地就诊诊断出来的,费用也是在外地医疗机构产生的,在慢性病准入认定前外地就诊恶性肿瘤慢性病费用是否可以提前享受待遇?
答 复:
根据芜湖市基本医保慢特病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恶性肿瘤申报时提供病理报告的,慢特病待遇起始时间为病理报告日期,恶性肿瘤慢特病准入时间以病理报告时间为准,在病理报告日期后费用是可以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