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如何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在学期中间不得随意转学,确因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变动等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每学年开学前向所属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学。符合转学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转学实行就近入学的原则。如果附近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则由所属教育局协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