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单位的个体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吗?
可以的。本市个体人员须参加我市职工养老保险后,携带本市户口簿、身份证于每月5-20日(节假日除外)到户籍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非本市户籍个人,不得以个体人员身份在我市参保或接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个体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5%(不建立个人账户)或8.5%(建立个人账户)。首次参加者,需连续缴费满1年后方可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