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徐志已辞去芜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东代理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