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七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2 16:52信息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424日(第十七批)交办我市的28件信访件,截至430日,已办结7件,办理中21件。已办结信访件中,经查属实的4件,部分属实的3件,责令整改1件。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第十七批第1

鸠江区佰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排放刺激性废气,影响附近居民身体健康;夜间偷排废水致使周边水系呈红色;曾向有关部门多次举报,该公司或是临时停产应付检查,或是使用漂白粉处理废水伪造达标假象,过后又恢复原状。

鸠江区

大气、水

部分属实

经核查,芜湖佰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工业园,主要从事青蒿素提取。企业依法办理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经现场调查了解,该公司在202449日左右生产时,因稀醋酸中和过程中风机变频器故障导致吸收系统吸收不充分,有气体逸出产生异味。该公司生产废水为加热蒸汽以及冷却水、萃取废水、浓缩粗结晶废水、重结晶废水和清洗废水。其中萃取废水、浓缩粗结晶废水、重结晶废水、清洗废水均通过企业新建的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内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加热蒸汽、冷凝水统一收集后送至蓄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在对该公司周边环境排查时,未发现该公司有夜间偷排废水致使周边水系呈红色的迹象或是使用漂白粉处理废水伪造达标假象。

经对该公司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该公司因经营等多方面原因非连续性生产,2024年以来共生产两次。第一次为31号到39号,第二次为49-415号。生产时间为上午8点至下午4点半。其余时间均处于停产状态,尚无证据表明企业通过临时停产应付检查。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政府已督促该公司加强环境管理,立即开展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检修。为降低因生产故障导致气味逸散,该公司正在对密封、吸收系统进行改造,计划5月底完成。

下一步,属地政府将不定期对企业开展巡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一旦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2

第十七批第2

南陵县许镇污水处理站建而不用,含有化工企业生产废水的污水直排星火村南湾组古立塘,水体散发刺鼻恶臭,氨氮严重超标,塘内养殖的鱼类每年死亡数千斤。                           

南陵县

部分属实

许镇镇污水处理厂位于许镇镇三狄路以西,清城、上郭自然村附近,运营单位为鲁控久基(南陵)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厂设计处理能力0.5m³/d,处理工艺采用“一级处理+RBC生物转盘二级生化处理+滤布滤池+紫外消毒”,尾水排放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现场核查时,该厂处于运行状态,环保手续齐全、设备设施运行状态良好,进水、出水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正常,排水水质符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运行记录完整。

经核查,古立塘内存在少量鱼类死亡的情况。核查人员对流入古立塘的水体进行快速检测,结果显示水体氨氮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考虑到许镇镇辖区内并无化工企业入驻,为充分核实举报投诉内容,核查人员立即对流入古立塘的水体排查溯源。经排查,水体污染主要原因是南陵县水系连通项目施工时,对河道采用高压水流冲刷清淤,导致河道底泥翻涌,污泥随着水流流入古立塘,造成水体污染、鱼类死亡。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属地镇政府已要求“水系连通”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清淤作业,封闭下游水闸,并调用水泵将污染水体抽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现已完成整改;

2、属地镇政府已安排第三方机构动态采集分析水样,为进一步优化水质提供实时依据,预计20245月底完成;

3、星火村委会已与养殖户就鱼类死亡问题达成补偿协议,预计20245月底补偿到位。

 

 

3

第十七批第3

鸠江区中南高科云谷产业园6号楼东侧重加工车床企业,不符合园区办公、智能化的招商定位,生产时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其他企业人员正常办公,干扰周边芜湖华师实验学校学生学习、休息,曾向有关部门多次举报,该企业均以临时停产应付检查,问题一直未能有效整改。

鸠江区

噪声

部分属实

经调查,投诉反映的中南高科产业园6号楼东侧重加工车床企业为芜湖科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冲压件等生产,其所在的中南高科地块属于工业生产性用地。2023522日,该公司与中南高科签订购房合同,20241月正式投产,共有18台冲压机,冲压机生产噪声对周边产生一定影响。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该公司现已调整生产时间,中午12-13时及下午17时后不再进行冲压工序;正常生产时,保证门窗关闭,减少噪声的扩散;

2、该公司正在进行相关隔音降噪改造工作,拟在原有卷帘门位置增加2个隔音门(预计53日前完工)并更换3层真空玻璃系统门窗(预计510日前完工)。

下一步,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监督该公司隔音降噪改造工作,确保相关工作按期按质完成。

 

4

第十七批第4

鸠江区保利香颂小区环境脏乱差,绿化带裸露,地库渗水严重,外墙修复的建筑垃圾一直未清理,三年间曾向12345热线、市物业办、住建部门多次反映,但未能彻底解决问题。

鸠江区

生态、固废

部分属实

经区住建局现场核查,该小区绿化带确存在部分缺失,地下车库建筑垃圾堆放于该小区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的现象,现场检查时地下车库无大面积积水。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地政府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日常保洁,同时对绿化缺失区域进行补植,维护好小区环境卫生。目前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内垃圾已清理完毕。

 

5

第十七批第5

镜湖区申元街1-4栋商住一体楼程锋快餐店油烟污染扰民,公示的处理措施并未实际解决问题。

镜湖区

大气

不属实

程锋快餐位于申元街1-20号门面,设立于2017年,经营范围为小餐饮服务,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该店铺于2024225日起停业装潢,2024328日重新营业,店内装有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排放方式与周边商户一致。

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2024417日,属地街道对程峰快餐进行了油烟检测,其排放浓度的检测结果符合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常态化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排查和检测,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履职。

 

6

第十七批第6

繁昌区繁昌县汉世伟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仅200余米,蚊蝇肆虐,气味恶臭,噪声污染严重,附近居民不堪其扰,2023年投诉后,企业承诺15日内整改完成,实际并无任何效果。

繁昌区

大气、噪声

部分属实

2024424日,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平铺镇政府现场调查,该公司场区及附近有异味和少量蚊蝇,距离最近的居民户约200米。

该公司对高噪声设备罗茨风机增加隔音棉、砖墙封闭,猪舍内部新增次氯酸喷淋除臭系统。区农业农村局加强该企业养殖环节的监管,多次上门指导服务,确保汉世伟公司配套建设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做好畜禽粪污治理工作。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区农业农村局履行养殖粪污处置指导和服务职能。指导该公司提前制定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根据养殖规模明确配套农田面积、农田类型、种植制度、粪肥施用时间及使用量等措施,建立粪污处理粪肥利用台账,及时记录粪污日处理量和粪肥施用时间、施用量与施肥方式等,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准确。督促该公司对环保区尾水过滤处理区域直接裸露的水体进行全密闭的覆盖,防止气味外溢;指导并督促堆粪棚车间安装大门及防蝇防蚊设施,阻止异味外溢及蚊蝇滋生。预计57日完成;

2、属地镇政府已督促限期完成整改措施,专人跟进该公司整改落实情况。预计56日完成;

3、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恶臭气体及噪声进行检测。后续将根据检测结果,督促该公司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置。

 

7

第十七批第7

南陵县南山矿业有限公司未安装喷淋设施,扬尘污染严重,运输车辆行驶噪声大,曾向属地政府多次投诉,该企业短时间停产后又死灰复燃。

南陵县

大气、噪声

部分属实

经查,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南陵县三里镇山泉村,主要从事灰岩、白云石露天开采;冶金炉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开发、加工、销售。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处于生产状态,企业生产、破碎、装卸等工作环节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生产作业期间喷淋设施全部打开且正常运行,车间内无明显扬尘。核查人员通过调阅采购合同发现,该公司于20227月采购喷淋设施并安装使用。

在本次调查同时,三里镇政府委托安徽龙图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企业生产扬尘和运输车辆噪声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企业运输车辆噪声检测数值为47.3分贝,未达到噪声污染程度(60分贝)。扬尘检测结果预计于4月底出具。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地镇政府将联合相关县直部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扶,同时积极邀请周边居民参与,进一步优化企业生产扬尘和运输噪声的管控措施。

 

8

第十七批第8

弋江区芜湖市石中学隔壁某公司,厂区内外被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一直无人清理。

弋江区

固废

属实

经现场核查发现,该投诉反映的生活和建筑垃圾位于芜湖市弋江区白马街道芜湖市石硊中心学校西侧及金石小区东北侧。一是厂区部分,厂区内有两处堆放点,东侧为厂区废弃砖块、泥土及枯树枝等,西侧为建筑垃圾;二是道路部分,厂区北侧外道路两侧有偷倒建筑垃圾情况。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白马街道针对厂区内部堆放的建筑垃圾问题,成立专班小组,积极做通厂区权属人思想工作,一是将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二是耐心详细说明目前白马街道的拆迁计划及政策。目前,已完成厂区北侧外道路两侧建筑垃圾清理。

下一步,属地街道将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偷倒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9

第十七批第9

鸠江区安徽光明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偷排废水导致厂区东南侧散发恶臭气味,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未按规范管理和处置,锅炉烟囱废气污染严重。

鸠江区

大气、水、固废

部分属实

经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核查,安徽省光明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主要产品为精炼食用油,企业依法办理了项目环评审批,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为水洗工艺产生,公司配套建设了一座设计处理能力120/日的废水处理站,对所产生的废水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对该公司周边环境排查了解,公司西侧、南侧为自然水塘、东侧居住区、北侧为市政道路,经对西侧、南侧水塘采样检测显示均达到Ⅳ类地表水。执法人员在对厂区周边排查时未发现有偷排废水导致厂区东南侧散发恶臭气味的情况。经区生态环境分局调阅该公司环评价文件和现场核实,该公司无危险废物产生,但公司车间内存有少量吨桶等一般工业固废。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预处理、精炼车间未生产,浸出车间正在生产,生物质锅炉正在使用,配套多管除尘+布袋除尘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未发现明显冒黑烟等污染情况。为进一步了解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相关污染物排放均低于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因该公司锅炉排气筒监测平台正在搭建,待近期搭建完成后,区生态环境分局将联系环境检测单位对该公司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执法监测,确保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

2、区生态环境分局已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对所产生的一般固废进行贮存。

下一步,属地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和帮扶指导,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10

第十七批第10

弋江区部分已完成治理、甚至已填埋的黑臭水体,近期被纳入国家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重复治理浪费国家资金。

弋江区

其他

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弋江区无国家级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弋江区目前开展的农村黑臭水体项目为省级农村黑臭水体试点项目。该项目采用EPCO模式按照先行消除黑臭,再进行水质提升深层治理的理念和实施步骤分阶段实施,并非重复治理。弋江区于2022年底已完成试点项目支持范围内的黑臭水体河道底泥清除、局部点源污染消除、局部水生植物种植等工作,13条水体黑臭已基本消除。其中火龙街道九房塘及合义沟原设计方案需进行生态治理消除黑臭,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村委会及周边居民诉求,对九房塘进行了“退塘还田”、对合义沟进行回填,相关材料已报省直部门备案。

黑臭水体治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为根本上解决黑臭水体问题,严控污染源,同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400 号)文件,2023年弋江区积极申请省级资金,启动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招标工作,重点放在截污控源,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力争提升水质至地表V类。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地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资金支付的审核,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及资金有效使用,为农村地区的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11

第十七批第11

湖区方村街道合心村,两处污水排口气味恶臭,严重扰民;一处位于合心村广告牌左侧,一处位于合心村卫生室旁小区西侧。

镜湖区

属实

经现场核查,镜湖区方村街道合心村中心村小区位于荆十路西侧,小区污水管网两处破损污水下渗,部分污水从排放口流出,污染了两处排口周边环境,产生恶臭气味。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政府对排口周边污染的地块进行清理并对破损管网进行了维修,目前已完成。

 

12

第十七批第12

弋江路镜湖世家、伟星天玺段,夜间大货车通行噪声严重扰民。

镜湖区

噪声

属实

经核查,对于已办理通行证的大货车,除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不能通行以外,其余时间段均可在弋江路通行。对于未办理通行证的大货车,晚上22时至次日7时允许在弋江路通行。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交警大队将加强对已办理通行证大货车行驶路线、时间的核查及未办理通行证大货车闯禁区的查处力度,确保大货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3

第十七批第13

弋江区松韵园小区内私搭帐篷,聚众赌博大声喧哗,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弋江区

噪声

属实



经现场核查发现,松韵园小区内有简易帐篷,居民聚集在帐篷周边进行休息和聊天、摘菜、下棋、打牌等活动,居民以老年人居多,说话声音较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街道已要求社区及物业公司切实加强巡查。小区公共场所现已张贴文明宣传牌,劝导聚集居民不大声喧哗,避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14

第十七批第14

弋江区松韵园管理松懈,拖拉机等车辆随意进出小区,夜间启动噪声扰民。

弋江区

噪声

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小区内有2户业主偶尔将拖拉机停放在小区内部,拖拉机发动机发动时音量较大。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属地街道已联合社区、物业跟业主进行上门沟通,要求尽量避免夜间休息时间启动车辆,并将拖拉机有序停放至远离居民区的指定位置,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属地街道已要求社区及物业进一步加强管理,重点关注该2户业主车辆停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15

第十七批第15

弋江区松韵园小区主干道存在随意摆摊行为,垃圾乱扔乱倒,一直无人管理。

弋江区

固废

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小区内存在部分流动摊贩,系本小区居民维持生计所需,小区内部分角落存在被居民随手丢弃未及时清理的生活垃圾。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属地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将联合城管执法中队进一步加强巡查,对流动摊贩进行规范管理,对发现的占道摆摊行为及时进行劝导驱离;

2、属地街道已要求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大小区内垃圾清扫、清运频次,竭力为居民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

 

16

第十七批第16

繁昌区龙亭路与富鑫路交叉口路面积水,散发异味。

繁昌区

属实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点位为铁路下穿段,因地势较低,地下雨污管网老化、破损及局部雨污混接,急雨时管道运行负荷增加,在最低点偶有冒溢。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已安排对该区域地下管网进行系统整治,目前正在施工中,计划6月上旬完成。

 

17

第十七批第17

繁昌区盛和花园小区环境脏乱差,垃圾随意倾倒。

繁昌区

固废

属实

经调查,盛和花园小区物业公司服务合同已到期。目前正在开展新物业公司选聘,原物业公司在留守期间保洁不到位,存在垃圾未及时清运现象。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属地镇政府和区住建局已安排专班专人负责整改工作。目前,盛和花园小区垃圾已清理;

2、区住建局已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在新物业公司选聘留守期间及时清运小区内垃圾、加大保洁频次,确保小区干净整洁。

 

18

第十七批第18

繁昌区团子山植被损毁,山体裸露。

繁昌区

生态

部分属实

经区自规分局初步核查,未发现繁昌区团子山有植被损毁情况。近两年,团子山部分林区更新造林种植了一些桃树和白茶,目前属于幼年期,植被尚不茂密。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区自规分局已督促更新造林单位加强对种植树木的养护,促进该区域植被有效恢复。

 

19

第十七批第19

繁昌区斗城老妈串串砂锅(繁昌店)附近山体裸露,生态恢复工作滞后。

繁昌区

生态

部分属实

繁昌区斗城老妈串串砂锅(繁昌店)附近有峨山镇的废弃矿山5座,核查发现繁昌县采石厂区域存在局部坡面裸露,但已达到人工干预基础上的自然恢复条件,且该区域现为繁昌峨山沿山休闲绿道范围,附近废弃矿山均已完成生态修复工作,并已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未发现生态恢复工作滞后现象,无地质灾害隐患和视觉污染。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区自然资源和划分局及属地镇政府将加强巡查与管护,确保生态修复工作不被破坏。

 

20

第十七批第20

繁昌区阳光花园D区垃圾遍地,环境脏乱差。

繁昌区

固废

部分属实

经调查,该小区存在一处住户装修垃圾未及时清运。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属地镇政府和区住建局已安排专人负责整改工作。目前,该处装修垃圾已清运完毕;

2、区住建局已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清运小区内垃圾、加大保洁频次,确保小区干净整洁。

 

21

第十七批第21

繁昌区陆小哥串串火锅(繁昌店),油烟污染严重扰民。

繁昌区

大气

部分属实

经区城管局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查支队、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调查,该店的抽排风装置、管道及排风口均未发现油烟残留,未发现油烟超标排放的现象。经走访周边居民,存在经营期间气味扰民现象。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区城管局已督促商家按照相关标准落实整改,在排风出口处加装软管,将排风口引导到店铺二楼店招上侧,朝向自家位置,避免排放的味道影响周边群众。
   
下一步,区城管局将加大后续管理力度,同时定期走访周边群众,如存在油烟污染、气味扰民等情况,及时督促整改。

 

22

第十七批第22

鸠江区伟星玖都荟小区邻近道路车辆多、车速快,道路未铺设降噪沥青,交通噪声扰民。

鸠江区

噪声

属实

经了解,赤铸山路设计定位为快速化城市主干道,设计限速即为60公里/时,兼顾效率与安全,在合理范围内。投诉人反映的伟星大家玖都荟临近赤铸山路,直线距离100余米。车辆行驶噪声对小区居民有一定影响。

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市城管局已安排施工人员在临近玖都荟小区道路一侧安装隔音屏障,预计5月中旬安装完毕。后续也将结合实际情况考虑种植高大乔木。待上述工程完成后,将有效缓解道路车辆行驶过程中噪声对小区的影响,改善业主的居住环境。

 

23

第十七批第23

繁昌区繁瑞星城西区东门右侧200米,24小时自助洗车店噪声扰民,夜间尤为严重。

繁昌区

噪声

属实

4 25 日上午,经马坝派出所实地核查,繁瑞星城西区东门右侧200米处确有一家24小时自助洗车店。自助洗车店属沿街门面且紧临繁瑞星城小区西区,客户在夜间洗车时产生的声音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派出所已告知洗车店负责人夜间洗车会对附近居民休息产生影响,督促整改。目前,洗车店负责人已调低洗车设备音量,并将自助洗车设备洗车时间由原来的全天24小时调整为从凌晨6时至22时。经派出所民警现场查看证实,该店已在承诺的时间段停止了洗车业务。

 

24

第十七批第24

经开区龙山新苑小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79栋附近的内部河道,散发刺鼻恶臭,导致居民不能开窗通风,污水向西汇入长江支流,对长江水质造成严重污染。

经开区

部分属实

经经开区建管处现场核实,该处正在进行龙山新苑小区管网维修项目施工,施工过程中有少量污水流入小区内部景观河,影响水质。经开区建管处对该小区内部景观河进行取样检测,水质经检测不属于黑臭水体。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经开区建管处已责令施工方整改,防止污水外流。

下一步,经开区建管处将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5

第十七批第25

镜湖区旭日天都小区雨污水管道存在缺陷,2022年虽经整治但工程质量不佳,水平排水主管连接处不平整、不牢固,过墙节点多处渗漏,雨水倒灌进入集水池导致抽水泵长时间工作散发轰鸣噪音,部分抽水泵空转无法正常抽水;一楼住户厨房生活污水曾多次倒流至室内,支管内的污水无法正常排出,溢流至小区地面,长期累积,散发刺鼻恶臭,严重影响居民的健康生活。

镜湖区

水、噪声

部分属实

经核查,2022年镜湖区住交局通过PPP模式对旭日天都小区雨污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包括现状管网勘测和维修,对合流、混接管网进行路由改造,基本达到雨污分流的效果。因原先小区设计、建设缺陷,投资成本、居民配合意识、施工水平等因素未能彻底得到整治,部分管网标高问题、无化粪池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反映少数路段水平排水主管连接处不平整、不牢固部分地方属实,墙体内的污水穿插管破损渗漏情况继续存在。雨期满溢雨水倒灌地库,及水位高导致支管内的污水溢流地面,长期累积,散发刺鼻恶臭影响生活品质。针对经常淤堵和满溢点位27处,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其中8处需查明原因解决,14处因无化粪池管道需提高清淤频次,1处商户集中安装隔油池,4处因条件制约难以达到管网安装要求。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属地街道已协调新新物业,每2个月组织一次清淤,视情况调整清淤频次;协调新新物业、三峡集团,对8处管网进一步查明原因,并进行整治;协调三峡集团技术人员,对4处因客观条件影响污水排放的管网,调整改造方案;

2、街道城管中队已督促商户安装隔油池,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下一步,区住交局、城建集团,加快小地库墙体内的污水穿插管破损问题的修复进度,适时启用防止污水倒灌污水提升泵。

 

26

第十七批第26

弋江区大量垃圾、建筑废弃物堆积在金石新城小区附近的道路边和厂区内。

弋江区

固废

属实

经现场核查发现,该投诉反映的生活和建筑垃圾位于芜湖市弋江区白马街道芜湖市石硊中心学校西侧及金石小区东北侧。一是厂区部分,厂区内有两处堆放点,东侧为厂区废弃砖块、泥土及枯树枝等,西侧为建筑垃圾;二是道路部分,厂区北侧外道路两侧有偷倒建筑垃圾情况。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白马街道针对厂区内部堆放的建筑垃圾问题,成立专班小组,积极做通厂区权属人思想工作,一是将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二是耐心详细说明目前白马街道的拆迁计划及政策。目前,已完成厂区北侧外道路两侧建筑垃圾清理。

下一步,属地街道将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偷倒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27

第十七批第27

繁昌区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扬尘污染严重。

繁昌区

大气

部分属实

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位于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该公司前期已履行环保相关审批和验收手续。水泥窑生产线窑头窑尾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和环保部门联网。经现场调查核实,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无明显扬尘现象,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物料运输过程中,路面有一定的扬尘污染问题。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区生态环境分局已会同区交通运输局督促该公司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立行立改,立即对运输通道路面进行清扫和洒水,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2、属地镇政府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及时督促整改,目前该公司正在整改中。

 

28

第十七批第28

繁昌区海螺水泥公司扬尘污染严重。

繁昌区

大气

部分属实

经核查,繁昌区辖区内共有两家海螺水泥公司,分别为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和安徽荻港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履行了环保相关审批和验收手续,窑头窑尾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和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检查中未发现两家公司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安徽荻港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有一条生产线正在技改中,部分物料未覆盖。两家公司在物料运输过程中,路面有一定的扬尘污染问题。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区生态环境分局已会同区交通运输局督促两家公司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立行立改,立即对运输通道路面进行清扫和洒水,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2、繁阳镇政府和荻港镇政府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及时督促整改,目前两家公司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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