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四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7 16:38信息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421日(第十四批)交办我市的4件信访件,截至427日,已办结2件,办理中2件。已办结信访件中,经查部分属实的2件,责令整改1件。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第十四批第1

无为市无城镇月牙山人民邮电住宿楼后电信塔,散发强烈电磁辐射,危害周边居民身体健康。

无为市

辐射

部分属实

经核实,该基站安装有移动、电信、联通天线,网络类型为NR3.5G/5G2.6G),塔型为落地角钢塔,塔高70米,周边有镇土地所宿舍、邮政宿舍和月牙山庄等住宅区。

2022419日,合肥鑫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基站电磁环境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2022年第一批基站电磁环境检测项目检测报告》(编号XDJC2022-10018-G01),报告显示,基站电磁辐射强度在距离基站20米处检测结果为0.03uW/cm²,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暴露限值40uW/cm²标准。针对信访投诉件,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核工业芜湖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对该基站的辐射情况开展现场检测,同时选取了距离该铁塔最近的无城镇邮电局宿舍和土地所宿舍两家居民住户进行检测。根据核工业芜湖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2024Y0402),6个点位中最高电磁辐射强度为0.055uW/cm²,最低为0.001uW/cm²,监测结果显示电磁辐射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功率密度不大于40 μW/cm²的标准。该监测结果已在无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地政府将强化核安全宣贯,进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科普,减轻群众恐慌心理。

 

2

第十四批第2

繁昌区龙华村立园组村后铸造厂夜间偷排刺鼻废气,导致居民头晕、恶心,排放的黑色粉尘污染菜地;污水直排村中小河,致使水体发黑发臭。

繁昌区

大气、水

部分属实

经核,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龙华村栗园组北侧共有两家铸造企业,分别为繁昌县龙王寺铸造厂(普通合伙)和芜湖信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黑色金属铸造生产和销售。经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422日现场核查,繁昌县龙王寺铸造厂根据《繁昌区铸造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繁昌区铸造企业规范化整治标准》文件要求处于停产整改中。芜湖信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根据《繁昌区铸造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繁昌区铸造企业规范化整治标准》已完成生产线改造及环保设施整改,目前处于正常生产中。现场未发现该公司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菜地粉尘污染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孙村镇政府对周边菜地进行实地走访核实,未发现周边菜地存在黑色粉尘污染的现象。

繁昌县龙王寺铸造厂(普通合伙)和芜湖信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现场检查未发现两家公司存在污水排放至村中小河的问题。两家公司和栗园组村之间有一约750平方米的水塘,水质清澈,未发现水质有发黑发臭现象,实地走访时周边群众正在水塘里洗菜洗衣。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两家公司和栗园组村之间水塘水质进行监测采样。

下一步,属地镇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不定期对该两家企业开展巡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第十四批第3

芜湖景康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位于青弋江北岸、芜当江堤边,距离长江一级支流青弋江不足100米、长江入口不足5公里,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及来料加工、水泥制品生产等。该企业所在地规划应为绿地,违规建设;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环境管理粗放,进出车辆未冲洗,扬尘污染严重,路边植被上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导致一路之隔的碧桂园望江来小区居民不敢开窗;夜间生产扰民,机械、运输车辆噪声严重扰民;影响青弋江、长江渔业种群繁衍。请考虑责令搬迁。

鸠江区

噪声、大气、生态

部分属实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景康建材有限公司始建于2006814日,现有一栋密闭厂房,建筑面积约4000平米,已办理相关手续。位于望江来小区以南,黄山路与青弋江之间,该地块在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外,没有详细规划确定地块的具体规划用途。该项目在2000年在原芜湖县取得土地使用权,2005年原芜湖县城镇规划局批准项目的方案,2006年市城乡规划批准项目厂房的单体建筑规划许可。投诉人反映情况涉及规划及违规建设的情况不属实。

经区相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主要生产厂房均采取封闭措施、设置粉尘收集处理设施、喷淋洒水等污染防治措施,现场检查时相关设施均正常运行,为解决车辆进出扬尘污染问题,该公司配置了洒水车对进出车辆和生产场地出入口及周边进行冲洗,但现场喷淋设备配置不足,无车辆冲洗平台,只能通过人工对现场进行喷淋和车辆清洗,进出车辆整体冲洗不完全。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下一步,属地政府将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环境管理,要求该公司增加车辆冲洗设备和自动感应冲洗设施,并常态化保持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建立扬尘治理台账,最大限度的减少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的影响。

 

4

第十四批第4

经开区鞍山路达奥汽车制品有限公司排放异味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经开区

大气

部分属实

421日下午,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企业从事汽车底盘结构件生产;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主要涉焊接废气、电泳废气、烘干废气等,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厂区外无明显异味,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记录,电泳烘干废气处理设施排口有轻微异味。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已要求企业落实以下措施:1、对废气管道密封性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废气无泄漏;2、加强生产线及车间门窗密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做到废气应收尽收。

下一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立即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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