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一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5 08:49信息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418日(第十一批)交办我市的6件信访件,截至424日,已办结2件,办理中4件。已办结信访件中,经查部分属实的2件,责令整改2件。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第十一批第1

弋江区中御弋江南漫步街,多家烧烤店和移动烧烤摊位油烟直排,严重污染环境。

弋江区

大气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实,中御弋江南漫步街目前共有3家烧烤店和20余家流动摊点,门店涉油烟经营户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20余家流动摊点中涉及炒饭、烧烤类的也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个别烧烤店偶尔出现未及时打开油烟净化器的现象。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属地街道、区城管执法中队已现场要求未及时开启油烟净化器的商户在经营时及时开启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清洗,要求涉油烟的流动烧烤摊点在经营时开启油烟净化设备,同时在地下铺好隔油垫,并定期清洗更换;

2、属地街道已要求物业方加强管理,督促涉油烟经营户正确使用餐饮油烟净化器,并定期进行清洗,确保现场环境卫生。

下一步,属地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将不定期对中御弋江南漫步街开展巡查,对发现未正常使用餐饮油烟净化器的商户要求立即整改,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

第十一批第2

弋江路未铺设降噪沥青,交通噪声、扬尘污染严重,高架路段虽安装了防噪隔板,但效果不佳,周边伟星天境A区、金悦府、碧桂园塘溪源著等小区居民苦不堪言,沿线规划的口袋公园也因上述问题难以发挥效用。

弋江区

噪声、大气

属实

经调查核实,弋江路是芜湖市区南北走向的主要交通千道,车辆川流不息,设计时速80km/h。沿线建有塘溪源著、鼎元府、伟星金悦府、伟星天境、伟星印江澜等住宅小区,道路高架路段已安装了防噪隔音板,但靠近该道路楼栋的居民仍感觉声音较大。419日,市城管局现场查看,未发现弋江路沿线高架两侧声屏障存在缺失或破损。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弋江南路属于市级管辖道路,弋江区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省督察交办信访问题边督边改会议已要求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规划建设部(区住交局)积极对接市级管辖部门,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2、芜湖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袁泽桥和弋江路沿线高架及道路养护。结合群众诉求,已在弋江路沿线高架(弋江区路段)两侧原有3375米声屏障基础上,增设声屏障490米,目前共计安装声屏障3865米。计划5月继续增设安装声屏障332米;

3、区政府已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确保弋江路沿线高架两侧声屏障正常使用。

 

3

第十一批第3

鸠江区二坝镇龙泉小区南侧振兴路,脏乱差问题已持续十几年,交通噪声和扬尘污染严重扰民。

鸠江区

大气、噪声

属实

经核查,振兴路因不在规划建设范围之内,路面长期处于砂石状态。

周边中江新城等小区建设过程中,有大型运输车辆在振兴路上进出,由于车速过快,导致扬尘和噪声较大。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鸠江区政府区已要求保洁公司加大振兴路的洒水频次,减少扬尘污染。

下一步,将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大型车辆引导管理,减少进出频率。

 

4

第十一批第4

经开区福山大桥横跨长江重要支流青山河,桥下存在非法破碎加工点,原本绿化被损毁,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部分河道被填占,环境污染和隐患突出。

经开区

水、固废、生态

部分属实

破碎加工点地点位于青山河圩堤以内的张拐社区龙埂居民组(赤铸山东路南侧),场地为征而未用的土地和农民未征收的宅基地,原为荒芜状态。

经开区万春街道核查时发现,现场堆放部分破碎设备零部件(不具备生产条件),以及混凝土石块、破碎后沙石等,物料部分进行了覆盖,场地离河堤约500米,未填占河道,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经开区万春街道对投诉人反映的破碎点按照“散乱污”分类整治要求,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已于421日完成整改。

 

5

第十一批第5

芜湖市第三十二中学食堂、信德半岛南区餐饮店油烟直排,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鸠江区、经开区

大气

属实

2024422日上午,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教育局、区城管局、湾里街道办事处对芜湖市第三十二中学食堂进行了检查。经核实,该校于2021年食堂改造时,更新安装了ZST-YJ型静电光解复合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作业时产生的餐饮油烟经过设备处理后经管道排放到室外空旷处。经现场查看清洗记录,该设备已于2024421日进行清洗,但之前近三个月未清洗,造成净化效率下降。

经开区城管局调查核实,信德半岛南区仅有周氏小面1家餐饮店涉及油烟。该户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没有直排现象,但油烟净化设施未及时清洗,现场有油迹。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鸠江区相关部门已要求校方每月进行设备清洗并完善清洗记录,同时加强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经开区城管局已要求周氏小面立即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加装排烟管道弯口,确保经营时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

 

 

第十一批第6

弋江区马塘新镇芜湖市鑫业家禽有限公司,未办理立项、环评等相关手续,违规搭建厂房,非法屠宰家禽,废水废气直排,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此散乱污企业距离马塘街道办事处仅500米,周边群众多次举报,属地有关部门却无动于衷、置若罔闻。

弋江区

水、大气

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芜湖市鑫业家禽销售有限公司临时过渡点位于弋江路辅路以东、芜铜线以西火龙街道良福村一处房屋及场地内,系租赁关系。该项目已经弋江区发改委立项备案。鑫业家禽销售有限公司现已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了环评报告,并已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使用的生产锅炉为天然气锅炉,未见废气直排现象。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根据弋江区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省督察交办信访问题边督边改会议要求,区农水局已于422日牵头对该企业下达《整改建议书》,要求该企业立即整改,在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之前停止屠宰活动,并对企业动物防疫条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现已将相关线索反馈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属地街道已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约谈鑫业家禽负责人,要求该企业在完善环评相关手续前不得进行生产活动。

下一步,区相关部门将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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