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七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3 22:56信息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414日(第七批)交办我市的10件信访件,截至420日,已办结7件,办理中3件。已办结信访件中,经查属实的1件,部分属实的4件,不属实的2件,责令整改5件,约谈2人。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第七批第1

鸠江区二泉路2号附近的河道,遍布拦河捕鱼的绝户网,严重破坏水生态环境。

鸠江区

生态

不属实

经现场核查,二泉路两侧分别有张圩塘和马槽塘,属于不流通水域,现场调查塘内无拦网(绝户网)现象。周边有三个不联通水塘,村民共同将其用于养殖,分别为东倪村水塘、丰跳水塘和头坝水塘,其中东倪村水塘无拦网(绝户网),丰跳水塘和头坝水塘有少量渔网。横穿二泉路的河流为蛟矶大河,布有拦网,属于水韵环保清理水面漂浮垃圾所用。该拦网高度为30公分,仅用于拦截垃圾。拦网下端挂有一些河蚌,用于净化水质,不对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已要求水韵环保公司负责人加强员工管理,严格遵守禁捕水域以外的天然水域管理相关法规。

下一步,属地将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绝户网的违法行为。

 

2

第七批第2

经开区城北中心公园水体水质差,恶臭刺鼻,自2023年夏季持续至今,一直无人管理。

经开区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实,现状水面及水质观感尚可,未闻到明显臭味。部分湖岔有少量枯萎的芦苇未及时清理。工作人员对公园内水体进行了取样检测,共布设4个点位,监测溶解氧、氧化还原定位、透明度、氨氮4项指标,按照黑臭水体标准,均未超标,不属于黑臭水体。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已对湖内枯萎的芦苇进行清理,做好水面保洁工作。

下一步,将加强巡查管护,严防反弹,并持续做好公园水体的维护工作。

 

3

第七批第3

鸠江区汤沟镇早映村原早映小学内存在一家非法企业,距离村庄不足20米;该企业粉状物料露天堆放,日夜进行生产作业,扬尘、噪声污染极其严重,村民苦不堪言;曾在上一轮环保督察时被短暂叫停,如今死灰复燃,生产规模、环境污染较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江北集中区

大气、噪声

属实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企业为芜湖金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212月与汤沟镇人民政府签定租赁合同,租赁原早映小学用于生产经营。厂区东侧有零星住户,距离最近住宅约20米。经调查,该企业未在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信访件清单,在市、区自行督查发现问题。202312月初,该企业自行清理完堆存的砂石料,拆除下架水稳拌合站场地内设备。2024321日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原已清空场地内重新堆放大量砂石,部分砂石未落实覆盖要求,场地内架设皮带运输和水稳搅拌设施,具备生产条件。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有生产作业行为。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已要求该企业落实场地砂石全覆盖,加强场地扬尘管控;

2、鉴于该项目属于临时工程,且环评、国土、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未办理,已告知企业须在取得相关合法合规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展生产。

下一步,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严格查处。

 

 

4

第七批第4

镜湖区劳动新村餐饮门店管理混乱,油烟严重扰民,市、区两级有关领导均实地视察过,但一直未能解决问题。

镜湖区

大气

部分属实

经核查,劳动新村目前现有涉及餐饮类经营户26家,其中根据市市场监管部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及相关规定“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轻餐饮21家,另5家为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均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

街道已建立监管台账,发放《油烟净化设备清洗记录本》,督促餐饮经营户定期清洗做好记录,不存在管理混乱现象。区相关部门多次开展餐饮油烟整治行动,对重点油烟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检,共计检测14次,油烟排放浓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号 GB 18483-2001)要求。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下一步,街道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5家重点油烟餐饮单位开展油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5

第七批第5

湾沚区蓝恩开元名庭度假酒店周边的池塘,被养殖户投放大量畜禽粪便,致使湖水水质急剧恶化,散发恶臭气味,影响酒店周边环境及临近小区居民生活。

湾沚区

部分属实

经核实,芜湖蓝恩开元名庭酒店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半岛,该酒店代管的周边区域连通水面面积600余亩,20227月出租给余某某、王某某从事渔业养殖。20231024日群众举报,该水域存在投放畜禽粪便养鱼现象,被及时制止后,至今未发现有新的投放畜禽粪便情况。该水域于20243月中旬开始投放鱼种,受近期气温变化影响,鱼种受冻,出现死鱼现象,漂浮水面,散发臭味,影响周围环境。目前未发现有投放畜禽粪便情况。湾沚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该水域水质进行了检测,随机在水域南部、中部、北部取水样,三个点位水质检测评价指标满足地表水Ⅲ类水标准要求。

投诉人反映池塘散发恶臭气味的问题属实。

1、湾沚区农业农村局对渔业养殖户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打捞清理死鱼,目前死鱼已全部清理干净;

2、湾沚区水务局已将该水域纳入镇村两级河湖长进行监督管理。

下一步,湾沚镇政府将做好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第七批第6

三山区龙湖街道伟星星悦广场,每晚7时至9时广场舞噪声严重扰民,影响周边小区居民生活。

三山经开区

噪声

属实

经核查,三山伟星星悦广场位于三山经济开发区浮山路与龙湖路交汇处,该地段长期活跃4支广场舞队伍,活动时间为每晚19002010左右,高音喇叭播放的噪声对周边产生一定的影响。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芜湖市公安局三山经开区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属地街道已对星悦广场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广场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广场舞噪音扰民;

2、芜湖市公安局三山经开区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属地街道已要求广场舞组织者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防止噪声污染。

下一步,属地街道、社区将继续做好调解工作,既保证居民文化娱乐权利,又保障居民休息权利。

 

7

第七批第7

鸠江区永昌路151#厂房内企业未落实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擅自将喷涂车间废气处理工艺从喷淋塔+活性炭更改为干式过滤+活性炭,导致漆雾处理效果不佳,散发异味,污染环境。

鸠江区

大气

不属实

投诉人反映的“鸠江区永昌路151#厂房内企业”全名为芜湖勋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评已经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了阶段性自主验收,并进行了排污登记。20235月,因火灾导致全厂烧毁。火灾后企业进行了重建,并于202312月重新组织并完成了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经核查,该公司原有废气处理设备为喷淋塔+活性炭处理设备,火灾后使用水帘+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处理设备,该公司重新组织环境保护验收时进行了论证,该项变化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新建的环保设备已通过环境保护验收。该公司属于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无自行检测要求。

2024415日,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喷漆作业,配套的水帘+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处理设备正在运行,无明显异味。该公司再次进行验收时,组织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

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对芜湖勋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8

第七批第8

无为市泥汊镇原泥汊北排水站,附近湖面漂浮大量垃圾、杂草,腐烂发臭,异味扰民,曾多次向属地政府反映,但至今无人处理。

无为市

水、固废

部分属实

投诉人反映的原泥汊北排水站实为泥汊镇辖区内百子桥泵站,反映附近漂浮大量垃圾、杂草的湖面实为泵站进水渠道。该进水渠道是泵站连接泥汊镇重要排涝通道,在排水过程中,上游水系枯死水草、漂浮物,随水流漂浮至泵站进水渠道口,导致进水渠道口枯死水草和漂浮物淤积,现场淤积面积约为25米×20米。泥汊镇已于202449日安排人员对进站口漂浮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2024416日,泥汊镇对进水渠道口淤积枯死水草和漂浮物进行清理。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泥汊镇已安排人员对进站口进行清理。2024416日,进水渠道口淤积枯死水草和漂浮物已清理完毕。

下一步,泥汊镇政府进一步强化巡查监管属地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对泵站进水渠道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

 

9

第七批第9

镜湖区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每日清晨进行物料装卸、钢条切割作业,噪声严重扰民,曾多次向12345热线反映但未解决;该公司向河道泼洒化学药剂进行水体治理,以此应付检查,过后河道水质又回复原状。

镜湖区

噪声、水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绿影新村、团结四村附近,岸线施工现场存在噪声问题。现场泼洒制剂为底泥改良脱氮菌剂,消除底泥氮素,抑制致病菌生长,减轻富营养化,药剂投放为水体养护措施。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区相关部门已约谈施工单位,明确施工时间早晨不能早于7点,中午12点至14点期间不能施工;

2、已委托第三方进行水质检测,预计4月底前出具监测报告;

3、已督促水系治理单位加强日常管养。

 

10

第七批第10

无为市蜀山镇凤凰山非法采矿,毁坏山林,破坏环境,地方相关领导不作为。

无为市

生态

部分属实

1、投诉人反映点位属无为市蜀山镇仁泉建材有限公司西南侧不稳定边坡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审批;

2、工程未占用林地,施工造成边缘地带杂树折断。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无为市应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蜀山镇工作人员已到治理点进行督导,督促施工方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尽早完工并加强现场环境管理。

下一步,将按照方案对折断杂树进行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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