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第八批)

发布时间:2022-11-30 16:46信息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2021年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无为市无城镇城南倾倒有大量建筑及生活垃圾”和2022年第一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繁昌区马坝艺园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无为市无城镇城南倾倒有大量建筑及生活垃圾问题

(一)问题内容

无为市无城镇城南四号泵站东南方向约100米处,倾倒有大量建筑及生活垃圾,周边水塘水体呈乳白色,散发臭味,经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230毫克/升、氨氮9.84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0.5倍、8.84倍。该垃圾倾倒点位于无为市备用水水源地上游,存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二)整改实施主体

无为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堆放场周边土壤等进行现状调查监测;

2.对现场堆放的建筑垃圾全部进行开挖,就地筛分,分类、分质处置,筛分出的轻质可燃物类垃圾,运输至无为市海创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筛分出的骨料外运做路基填料使用;

3.开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渗滤液及淋溶水,通过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管网;

4.对堆场内原水塘进行清淤,清出的淤泥经晾晒筛分后与其他杂填土就地回填;对清运后的场地进行平整回填,实施生态复绿,恢复原有功能;

5.整改完成后,对水塘水、土壤及地下水进行监测。

(四)目标任务

1.就地筛分存量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消除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2.对堆场进行生态覆绿、基本恢复原貌;

3.水塘水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

4.通过专家审查验收。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开展了项目地块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专家审核。

2.完成对现场堆放的建筑垃圾开挖筛分,实施分类、分质处置。筛分出的轻质可燃物类垃圾运输至无为市海创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筛分出的骨料外运做路基填料使用。

3.将开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渗滤液及淋溶水,通过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管网。

4.对堆场内原水塘进行清淤,清出的淤泥经晾晒筛分后与其他杂填土就地回填;对清运后的场地进行平整回填,岸坡种草,水塘内种植水生植物,恢复原有功能。

5.整改完成后,对水塘水、土壤及地下水进行监测,检测结果达标。

二、繁昌区马坝艺园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一)问题内容

2月23日现场调查发现,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繁昌县马坝艺园矿业有限公司属退出企业,2021 年 9 月被责令停产后,擅自恢复生产;该企业违规建设破碎生产线,大量矿石原料、铁精粉未采取有效围挡和覆盖,筛分作业未采取任何防扬尘措施;球磨生产废水循环池未按要求采取防渗漏措施;企业进出道路破损,扬尘污染严重,周边群众反映强烈。明达矿业有限公司院内,堆积大量尾砂,淋溶水未有效收集,直排外环境。繁新矿业有限公司为退出企业,场区内有从事石子破碎的“散乱污”企业,无任何审批手续。

(二)整改实施主体

繁昌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马坝艺园矿业破碎、球磨生产线等所有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区内原矿、铁精粉等物料全部清理;

2.繁新矿业内违规建设破碎生产设备拆除、清运。厂区内石子、铁精粉等物料全部清理;

3.明达矿业有限公司院内堆积的尾砂全部清运;

4.对相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5.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相关企业监管,严防类似问题反复。

(四)目标任务

马坝艺园矿业“两断三清”、清理退出、生态修复到位;繁新矿业场区内从事石子破碎的“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清理退出;明达矿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治到位,不再贮存尾砂、尾矿等物料;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马坝艺园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违规建设破碎生产设备已拆除,堆放物料已清运;选矿生产线已退出,工矿废弃地已实施复垦。

2.明达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堆放物料已清运,已对繁昌蓝佳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在明达矿业内堆积尾矿砂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3.3万元;繁新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破碎设备已拆除,堆放物料已清运。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向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3-5736726

电子邮箱:whhbdcb@163.com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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