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惠企政策精选-金融贷款类

发布时间:2020-12-30 15:39信息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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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

政策内容

政策出处

办理单位科室、人员

咨询电话

1

金融(贷款)

对单个企业、科研机构购买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等,给予其保费总额30%一次性资助。对企业购买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保险费率不超过5%的,给予保险机构50%的保费补贴,用于风险补偿。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性省份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5〕40号)

市科技局

成果科

裴佳佳

0553-3831592

2

金融(贷款)

完善农业贷款担保机制。充分发挥市级农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作用,对符合相关要求从事“五大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贷款担保。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的通知》(芜政﹝2020﹞46号)

市农业农村局 计划财务科                 奚正金

0553-3862375

3

金融(贷款)

2020年10月,由安徽银保监局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在全省开展中小型企业应急贷款和大中型企业应急融资工作,探索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财政和金融相互支持工作机制,推动我省建立中小企业应急贷款机制,为受疫情和汛情影响的企业提供融资,帮助企业缓解流动性困难,稳定员工就业,恢复正常经营。我市首批试点贷款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储银行安徽省分行。贷款年化利率不高于试点银行2020年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业平均利率,鼓励按LPR利率执行。应急贷款发放工作原则上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安徽银保监局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企业应急贷款和大中型企业应急融资试点方案的通知》(皖银保监发〔2020〕15号)

市金融局

金融管理科

鲍烨

0553-3118078

4

(贷款)

以中小企业为服务主体,以企业信用信息为基础,以大数据技术为依托,以政策性担保为支撑,推行中小企业信用贷试点,建立“征信机构+银行+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式,构建基于大数据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新系。

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有新增贷款需求且连续正常生产经营在一年以上的中小企业均可参加试点。

单户企业(集团)授信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2000 万元,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合作银行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收取其他费用。担保公司按年化费率的0.6%收取担保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评级服务费不超过获得贷款额的 1%。

芜湖市人民政府《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改革的实施意见》(芜政秘〔2020〕52 号)

 

市金融局

金融管理科

鲍烨

0553-3118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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