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首批营商环境体验官拟聘任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畅通政府、企业、社会沟通渠道,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并良性互动的营商环境监督机制,强化为企服务,切实提高执行力,根据《关于建立芜湖市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的通知》(芜营商环境办〔2023〕2号)有关内容,芜湖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拟聘任10名营商环境体验官。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聘任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如对拟聘任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芜湖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553-3111271
电子邮箱:jianduke0553@163.com
通讯地址: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C901室
邮编:241000
芜湖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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