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5 07:59信息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对芜湖市开展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视对象

芜湖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厅级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等。

二、巡视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结合被巡视地区的规律特点,聚焦被巡视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镜湖区更兴路6号铁山宾馆4栋1楼4105室;

(二)邮政信箱:芜湖市A017号邮政信箱;

(三)联系信箱:镜湖区更兴路6号铁山宾馆南门向南50米、鸠江区海晏路芜湖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西门南侧、鸠江区赤铸山中路芜湖市民服务中心1号门西侧通道向南50米、鸠江区瑞祥路皖江财富广场B4座南门西侧;

(四)电子信箱:安徽纪检监察网(ah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省委第七巡视组信箱;

(五)举报电话:座机:0553-3718629,手机:19556521507(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6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省委第七巡视组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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