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芜湖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递补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关于评选芜湖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相关区、开发区及市直单位推荐,并经芜湖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递补2个集体、2名个人作为芜湖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递补表彰对象有相关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3845605
电子邮箱:xiaokang3845605@163.com
附 件:芜湖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递补表彰对象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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