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范围的通知》(皖气领办〔2021〕2号),全省包括我市在内的9个城市空气质量未来将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经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我市未来三天AQI<200,符合《芜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从1月25日16时起解除市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 II 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认真评估、总结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并于2021年1月26日下午16时前将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胡泓川
联系方式:0551-3111227
邮 箱:whsdqb@163.com
芜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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