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3位出租车司机成为个体户

发布时间:2023-05-30 08:27信息来源:芜湖新闻网 阅读次数: 字体:【    】

5月29日,芜湖市交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芜湖市规范市区个体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出租车改革的个体经营者共有1623位,占全市出租车个体经营者的63.3%。同时,本次改革未设定时间限制,个体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可随时选择办理两权合一手续。

“此项改革明确了车主的市场主体地位及其承运人责任,同时,根据出租汽车市场发展变化,遵循自愿原则,车主选择的经营方式更加多样,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和以往的政策相比,《实施方案》一是提供多种经营方式。方案提供自主经营、共同组建公司经营、保持现有经营方式不变等三种经营方式,进一步增强驾驶员的自主权。其中,自主经营进一步增强驾驶员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感;共同组建公司经营,进一步提高集约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二是准予个体巡游车经营权变更经营主体。

出租车改革后,个体经营者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取得许可的个体经营者一是要依法经营,办理上岗相关证件,自觉遵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规定,规范运营。要承担承运人责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购买相关保险,主动参加教育培训和服务质量管理等工作,确保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要诚信服务,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客,保持车内外整洁卫生,为乘客提供干净、舒适的乘车环境。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编制和发放出租车改革办理服务手册,协调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将办理出租车改革的流程和所需的申请材料编写成册,个体经营者实现“手册在手,办理无忧”。在改革后的管理方面,我市建立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巡游出租汽车运输市场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出租汽车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大江晚报记者 汤荣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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