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医保特别保障政策 让群众就医购药“安心”

发布时间:2022-12-01 08:32信息来源:芜湖新闻网 阅读次数: 字体:【    】

(芜湖日报记者 陈旻)当前,我市医保部门以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医保待遇为首要原则,执行疫情期间特别保障政策,使广大参保群众就医购药、医保报销无后顾之忧。

保隔离救治。对于收治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无症状感染者,市医疗保障局已及时安排各级经办机构预拨专项救治款,确保参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截至11月25日,医保部门已预拨定点收治医院新冠肺炎专项救治款64万元。

保定点报销。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患者,因疫情原因无法前往所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可通过定点医药机构上门诊疗服务、社区志愿者调配药品等方式,个人先行垫付费用,疫情结束后前往所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重新结算;所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无法提供上门诊疗服务或药品配送服务的,可选择其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个人先行垫付费用,疫情结束后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保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参保市民,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保重大疾病。签约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门诊慢特病患者及职工医保组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门诊慢特病患者,因疫情原因无法前往签约医院就医购药的,由收治的“黄码”医院统一报送名单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时新增“黄码”医院为慢特病定点。患者按照非签约门诊慢特病政策报销。“黄码”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同时,合理控制费用,确保患者医保待遇不受损,年终医保清算时根据医院亏损情况由医保基金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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