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单位住房公积金 补缴业务进一步优化

发布时间:2023-09-07 08:45信息来源:芜湖新闻网 阅读次数: 字体:【    】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简化办事流程,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已进一步优化。

其中,缴存单位办理近2个月及以内的“月份补缴”和近12个月及以内的“差额补缴”,无需提供补缴证明材料,即线下办理提供《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盖章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即可;线上无要件办理。

不过,缴存单位办理上述时间以外的补缴业务时,仍需提供补缴证明材料,即线下办理提供《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盖章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和补缴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情况说明等);线上办理仅需上传补缴证明材料扫描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情况说明等)。

温馨提示,缴存单位办理补缴业务时,存在重复缴存及补缴后超过当年度月缴存额上限情形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予审核通过。

大江晚报记者 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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