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升

发布时间:2023-08-22 08:36信息来源:芜湖新闻网 阅读次数: 字体:【    】

本报讯(记者 陈旻 实习生 罗天翔)日前,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确定为1020元,其中财政补助640元,个人缴费380元,分别较2022年提高了30元,财政补助占年度筹资总额超60%。

伴随着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持续增长,市医保局坚持以参保居民利益为核心,针对医疗费用逐年增长,持续巩固参保居民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同时,持续聚焦各方医疗需求,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同步提升。

今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年度限额由原先的75元提高至150元。数据统计显示,2022年我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结算74.37万人次,门诊统筹报销1141.98万元;2023年1-7月,我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结算72.04万人次,门诊统筹报销1332.36万元,已超2022年全年基金支出。“门慢”覆盖范围扩大,2019年7月1日,我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门诊慢特病由原来的24种增加到47种;2021年5月1日起,执行全省统一的63种门诊慢特病;2022年12月—2023年7月,先后2次新增11种门诊慢特病。目前,我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已达74种。此外,对特困、低保、监测对象等困难人群从参保缴费和待遇保障两方面着手,确保其医保待遇。一方面对上述人群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资助,资助标准50%至100%不等;另一方面在其大病保险倾斜支付的同时,对其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开展医疗救助,救助标准50%至100%不等,年度救助限额最高达7万元。据统计,2022年我市医疗救助惠及54万余人次,救助基金支出近17500万元。2023年1—7月我市医疗救助惠及36万余人次,救助基金支出9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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