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1-11-17 08:11信息来源:芜湖新闻网 阅读次数: 字体:【    】

(芜湖日报记者 陈旻 程中玉)为贯彻落实我市“奋力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部署,经市政府同意,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龄基础养老金的通知》,全市41万余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符合条件人员将受益。

记者了解到,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全市年满65周岁及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其中,年满65周岁至69周岁,每人每月加发5元;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每人每月加发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加发15元。政策执行后,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月待遇水平保持在全省排名前列。各级人社部门将按时保质做好待遇落实,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并以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为契机,加强政策宣传,逐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水平,奋力推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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