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中专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6 10:10信息来源:芜湖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市属初中学校、中职学校:

为推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具备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3〕28号)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在各校申报的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中等专业人才需求,以及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等各方面因素,编制了2023年普通中专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全市共安排普通中专学校教育(三年制)招生计划12350人。

二、2023年全市普通中专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除管控专业外,各校在招生录取时,可在确保基本办学条件的情况下,自主增加招生规模。

三、普通中专招收初中毕业生,基本学制为3年。鼓励各学校在做好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同时,积极举办未升学高中毕业生中专学历教育,学制原则上为1年。对订单培养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延长学制。其中:中等师范学校招收教育类未升学高中毕业生须经过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各中职学校要主动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特别要根据全市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需求,主动进行专业结构调整。要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对于社会需求饱和或毕业生就业率较低的专业,要控制其招生规模。对于未经批准的或已明文停止招生的专业不得擅自招生。

五、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积极引导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以及农村地区新成长劳动力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六、各县市区要将本通知发到每一所初中学校,加强中职招生宣传,引导广大学生接受适合的高中阶段教育,不得封锁生源。各初中学校要加强招生纪律教育,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中介机构进入初中学校宣传、招生。

联系人电话:0553-3863886。

附件:2023年芜湖市普通中专学校秋季招生计划申报表.xls



芜湖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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