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鸠江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12 10:16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芜湖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芜湖市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区2021年秋季区属公办幼儿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2.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1.出生年月

小班:201791日—2018831日;

中班:201691日—2017831日。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鸠江区户籍(不含已划入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下同);

2)非鸠江区户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鸠江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三、招生方式

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今日鸠江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登记时间

幼儿园配套小区业主子女       524-26日;

非配套小区居民子女           62 - 4

规定时间内登记先后不影响录取,但逾期不再补充登记。其中,小区配套幼儿园于528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及幼儿园门口公布剩余学位数。

(三)  登记材料及要求

1.幼儿监护人携带下列材料到各幼儿园指定地点(见《2021年鸠江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交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鸠江区公办幼儿园入园预登记信息表》。

①幼儿监护人身份证;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幼儿户口簿;

④监护人住宅房产权证(或拆迁协议或购房协议及全额发票或宅基地证明,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

2.一名幼儿只能登记一所公办幼儿园,监护人不得为幼儿在两所及以上公办幼儿园重复登记,一经查实,取消幼儿公办园报名资格。

3.各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由幼儿园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现场签名确认。

4.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四)录取和电脑派位实施

1.录取顺序

小区配套园按照鸠江区户籍、幼儿园配套小区房产双符合——幼儿园配套小区房产单符(非鸠江区户籍幼儿)——鸠江区户籍房产双符(鸠江区内非幼儿园配套小区的房产、鸠江区户籍幼儿)——鸠江区户籍单符——鸠江区房产单符的顺序批次录取,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双(多)胞胎幼儿同号派位,下同】的方式录取。

非小区配套园按照户籍优先、就近入学原则,由幼儿园公布招生录取批次条件,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2.参加电脑派位幼儿名单、派位时间以及电脑派位具体操作流程方案、派位结果等将及时向社会发布。

3.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下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

1)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

2)根据《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芜政办〔201516号)等文件精神,引进的高层次科技团队核心成员等子女入园;

3)烈士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4)对鸠江区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

以上人员由区教育局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报到注册

经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因弄虚作假及未按时报到注册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

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5864071

 

附件:1.2021年鸠江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doc

2.鸠江区公办幼儿园入园预登记信息表.doc

鸠江区教育局

2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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