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芜湖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召开《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24-10-08 17:05信息来源: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侍文超 字体:【  

为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立法法》等有关规定,芜湖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立法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3∶00。

地点:芜湖市城市管理局1号会议室(市政务文化中心D327)。

二、听证事项和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如下问题进行听证:

(一)如何设置城市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二)如何规范市容环卫、景观设施、建筑垃圾、停车秩序以及口袋公园的管理;

(三)如何引导群众遵守公园宠物、车辆管理、公共空间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四)如何规范管理损绿毁绿、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行为;

(五)《条例》有关法律责任条款设置是否合理,处罚额度是否得当。

三、参加人员名单

刘  虹  广东广和(芜湖)律师事务所律师(人大代表)  

梅先宇  安徽环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政协委员)   

吕  琴  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政府与公务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法律专家)

徐本鑫  重庆大学法学博士/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学者)

樊  凡  芜湖市镜湖区赭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基层人员)

李  华  镜湖区汀棠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基层人员)

孙贻磊  美团单车区域组长(企业代表)

曹光乐  芜湖市松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市民代表)

张木生  安徽鸠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市民代表)

四、注意事项

1.对《条例》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邮箱:whscgjfgk@163.com。

2.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若无故缺席,视为自动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5013026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