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工作举措》出台的背景及过程
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精神,落实《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课后服务工作,强化课后服务育人功能,将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整体推进,创新管理机制、优化资源供给,丰富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工作举措》起草的主要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精神,落实《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8号)
三、《工作举措》的主要内容
《工作举措》的主要内容有:
1.规范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从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教学计划之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冬季时间也不得早于下午5:30放学)。
2.规范课后服务内容。发挥好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继续实施“基础+拓展”的课后服务模式,明确基础服务与拓展服务范畴。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考试,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严禁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3.规范课后服务流程。广泛征集学生、家长意见和建议,由家长自愿申请参加,科学制定“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以“致家长一封信”形式告知家长学校课后服务内容安排 ,坚持坚持公益普惠原则,落实经费保障。
4.深化课后服务“悦成长”教育。加强课后素质拓展课程与课内教学有效衔接,推进“悦成长”特色课程、地方课程、校本(社团)课程研发,不断完善“悦成长”课程体系。
5.加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紧缺学科教师引育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师培训,落实“弹性坐班制度”,加强与市体育局、市科协、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合作,深化“五支队伍”建设。
6.拓宽服务渠道用好社会资源。深化课后服务项目合作,有效统筹社会资源,构建资源固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供给体系,满足学生多样性发展需求。建立第三方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并建立退出机制。
7.加快数字化赋能。推动信息技术支持下的课后服务管理与教育方式创新,提升课后服务管理水平,减轻教师备课压力,搭建优质资源共享平台,促进教育均衡。
8.构建家校社育人共同体。引导家长转变育人观念,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鼓励有专业技能的家长参与课后服务,争取社会资源,建立持续稳定的资源供给合作机制,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协同育人合力。
四、发文方式
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