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芜湖市市区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22 15:25信息来源: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

2022年5月27日我市出台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芜政办〔2022〕3号)、2018年6月27日我市出台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决定》(芜政办〔2018〕18号),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芜政〔2020〕57号)规定,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起草单位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调整芜湖市市区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指导思想

第一,必要性。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现状,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故有必要对政策予以调整,使之更符合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现状。

第二,可行性。政策的连续性,是政策实施具有可行性的保证,故仅对部分内容修改完善,政策框架、补偿体系等方面保持连续性。

第三,合理性。和实物安置相比,房票安置可打破安置房在位置、套型上的限制条件,满足被征收人个性化安置需求,故增加房票安置,进一步完善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三、主要起草内容

依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芜政办〔2022〕3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决定》(芜政办〔2018〕18号),主要内容如下:

1.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现状,对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助和奖励上限标准予以调整,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助和奖励上限标准保持不变。

2.拓宽安置渠道,对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可给予一定的购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