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10-19 17:07信息来源: 市住建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控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编制行为,提升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21年7月1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取消以来,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施工企业等上下游行业企业,还有一批跨界企业(如会计、律师事务所)纷纷涌入造价咨询市场。目前,我市造价咨询企业2103家,其中曾经有资质的企业93家,新登记企业2010家,加上外地企业对我市造价咨询市场冲击很大,企业和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严重影响我市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质量。同时,不同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求不同管理不同编制模式不同,导致编制质量参差不齐。

二、起草目的

《通知》的出台是为了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管,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性资金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质量,保障政府性投资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助力人民城市建设。

三、起草依据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9号)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50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四、制定过程

(一)9月中上旬,市住建局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通知(审议稿)》座谈会、协调会,结合芜湖市实际形成初稿。

(二)9月中下旬,市住建局多次组织省内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座谈会,多次组织芜湖市法律专家及市内外造价咨询行业资深专家进行论证。

(三)2023109日,经芜湖市人民城市建设二级调度会集体研究后修改完善。

(四)20231017日,通过易政网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市直单位意见。

五、主要内容

本《通知(审议稿)》结合芜湖市实际,分别从实施范围、编制模式、职责分工、编审单位确定和管理、编审时限、编审要求、审核内容、成果文件备案、责任落实等方面分别对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审核单位(专家组)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要求。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扩大实施范围。《通知(审议稿)》和过去的相比,将我市使用各级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或纳入人民城市建设市县级建设项目库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房屋、市政、公路和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管理,扩大了实施范围。

二是增加审查环节。《通知(审议稿)》规定,概算金额5000-5亿元的项目增加专家组审查环节,5亿元以上的项目增加第三方机构审查环节。

三是推进市县一体。《通知(审议稿)》要求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含开发区)重点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实行两编一审一备案全覆盖。

四是明确责任分工。《通知(审议稿)》落实了建设单位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主体责任;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负责行业监管及成果文件备案;编审单位对成果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