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新发展活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的发挥作用,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根据市委《关于鼓励和规范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无为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无为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
1.有固定办公场所;
2.有1名以上全职员工;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4.2021年度检查(报告)合格,或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5.核准的业务范围与申报项目有关联;
6.本组织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所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1.党建工作有显著成效,党组织作用发挥突出;
2.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且在有效期内;
3.所申报项目有相应自筹配套资金(仅指货币资金,需承诺立项后按时足额到位)且比例超过申请资金的10%。
(三)社会组织所申报的项目已获得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项目总体要求
㈠项目需求迫切。项目回应的需求在项目实施地具有普遍性,且现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尚未有效覆盖,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项目前期开展需求调研,调研方式科学合理,结论清晰明确。项目实施后能有效缓解或消除受益人群面临的现实问题。
㈡项目内容具体。项目受益群体明确,项目目标有效回应受益群体需求,项目服务内容聚焦项目目标,具体可量化,实施进度安排合理。
㈢项目预算合理。项目经费预算详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资金投入可以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
㈣项目具有公益性。项目公益特色鲜明,目标清晰,能有效弥补现有公共服务的缺位或不足,能有效提升公益服务水平,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㈤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设计理念、工作方法等具有引领、示范和推广价值,能充分体现“助人自助”理念,有效调动社会资源。
㈥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项目注重增强服务对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形成较为规范的模式,在本地持续运营或在农村推广和复制。
二、项目申报范围及支持数量
(一)项目申报范围
1.乡村振兴项目。以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开展产业发展、环境改造、文明提升等服务,促进乡村资源开发利用、乡村组织和人才培育及乡村治理体系创新。
2.儿童关爱项目。为孤儿、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等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各类服务,包括安全防护、成长陪伴、习惯养成、关系调适、危机干预、心理关爱、权益维护、综合性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等。
3.困难帮扶项目。为城乡低保对象、脱贫户(不含稳定脱贫户)、监测户、重病重残困难家庭、特困对象等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文化娱乐、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帮助困难群体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发展能力。
4.社区治理项目。为社区提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能力提升、项目督导等服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探索多元共治,增强党群凝聚力,推动社区治理创新,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5.其他公益服务项目。退役军人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知识宣传、优秀文化传播、社会组织发展促进等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维护社会稳定、弘扬志愿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公益项目。
(二)项目支持数量
按乡村振兴、儿童关爱、困难帮扶、社区治理、其他公益服务5类,每类支持1个项目、共支持5个项目实行总量控制。若某类项目申报数量不足,则增加其他类项目支持数量。
三、项目实施载体和实施周期
1.项目实施须在无为市行政区域内,申报前应对接好实施项目的具体镇、社区(村)、学校等载体。原则上1个载体只能实施1个项目,在同一镇实施的项目不超过2个。
2.载体单位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作为结项评估的依据之一。
3.项目实施周期为10个月,自2022年4月起,至2023年1月底止。
四、活动经费安排
(一)经费预算。活动经费总预算20万元,单个项目经费不超过4万元。
(二)经费拨付。项目经费分两次支付:项目协议签订后支付7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项评估后支付剩余的30%。
(三)经费使用管理。经费使用需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独立建账核算。立项单位如因项目实施需要变更预算,应报项目主办方同意,且变更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所有费用的支出均应提供正规的票据证明,如有小额志愿者补贴发放等情况不能提供的正规票据的,需要有相关补贴领取表、服务记录、照片等证明材料。
五、活动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30日)
1.主办方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发布公益创投活动方案和项目征集公告,向社会组织征集项目。
2.拟参与活动的社会组织依据项目申报范围,确定具体项目创意,选定项目载体单位,进行项目需求分析,编制项目申报书,准备申报材料,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金塔东路1号),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项目评审(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15日)
1.项目初审:项目申请截止后,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资料填报完整性、项目基本要素和申报单位资质(包括:年检结果、评估等级、所获荣誉等)。
2.项目评审:初审通过后,由主办方确定项目评审标准,会同市文明办、财政局、团市委、卫健委、乡村振兴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城镇等相关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通过评审的项目及资助额度。
(三)项目立项(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6日)
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市民政局网站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主办方决定处理意见。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主办方和立项单位共同签订公益创投项目协议,主办方拨付第一笔项目资金。
(四)项目实施(2022年6月—2022年12月)
1.主办方会同市财政局组建督导团队,督促指导立项单位严格履行项目协议。
2.立项单位按照公益创投活动方案、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协议书组织项目实施。按月编制公益创投项目工作简报,以书面形式向主办方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五)项目总结(2023年1月)
1.立项单位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主办方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2.主办方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活动全面总结评估,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形成改进完善意见。
六、活动组织保障
(一)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各镇和市直有关单位协办:
1.主办方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对立项单位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落实活动经费。
2.协办方负责在辖区和职能范围内开展活动宣传和动员;协助立项项目落地实施;协助主办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项目立项单位负责按照活动方案、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协议书实施具体项目。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社会组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投诉电话:0553-6363029。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立项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实施项目时,应及时向主办方提出。
(四)立项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执行的程序、进度、责任;重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做好记录,定期做好项目的自我评估与优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和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确定应急方案,与服务对象产生的法律纠纷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五)立项单位未严格按照约定实施项目的,主办方将不予拨付项目后续资金,情形严重的,主办方有权追回已拨付的前期项目资金。
附件:⒈无为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⒉无为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⒊无为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需求调研报告
⒋无为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载体意见
⒌无为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单位自筹配套资金承诺书
无为市民政局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无为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docx
附件4:无为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载体意见.docx
附件5:无为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