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芜湖市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19-12-09
文  号: 体办〔2019〕104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12-09 关键词:
政策咨询机关: 芜湖市体育局 > 群众体育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3-3839833
名  称: 芜湖市关于加快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
来源:芜湖市体育局

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体办〔2019104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市体育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根据《安徽省关于加快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皖体办〔201920 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芜湖市关于加快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体育局    

中共芜湖市委宣传部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民政局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芜湖市总工会    

芜湖市妇女联合会    

芜湖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129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关于加快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

健康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安徽省关于加快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皖体办〔201920 号),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民健身为主体,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加快推进以理念、机制、活动、组织、设施、人才、产业等为重点的深度融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奋力谱写芜湖“四个走在前列”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2020年,全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深度融合大格局初步呈现,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在理念、机制、活动、组织、设施、人才、产业等方面深度融合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各项相关指标稳定达标。

2021年,为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打下扎实基础,全面达到《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规定目标,力争芜湖县建成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

2025年,运动健身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基本完成,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普遍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全市健身与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丰富完善,形成芜湖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并在国际健身健康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

全市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20年达到20%2025年达到26%;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2020年达到33.5%2025年达到38%;《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达标城乡居民比例2020年达到90.6%2025年达到91.4%。体育设施全面改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2020 年达到 1.8 平方米以上,2025 年达到 2.0平方米以上。体育健身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明显提高,2020 年总规模达到35亿元,2025 年达到 70 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健身健康文化创新力度,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理念融合。坚持将健身健康文化全面融入到文明城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建设中,弘扬体育文化,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培树“身体好、心理好、道德好、社交好”的文明健康理念,结合各类健身健康主题日,科学传播健身健康知识,广泛传授健身健康技能,引导人民群众从单纯依靠被动医疗的后端健康干预到主动健身的前端健康预防,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的健康意识、行为方式和能力。通过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教育、养老、精神文明等多部门的舆论宣传,积极建设全民健康立体宣传平台,普及科学健身健康知识和技能,宣传健身促进健康的良好成效。将健身健康文化与地域文化、城市文化、民俗文化等有机结合,推出一系列群众喜爱、贴近生活、丰富多样的健康主题文化作品,讲好健身健康故事,使全面健康新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开展健身健康理论研究,整合优秀健身健康理论,加大在全市范围广泛宣传推广运动防治慢病和亚健康的理论与方法。

(二)加大健身健康方式创新力度,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活动融合。依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建设,不断创新全民健身活动形式。鼓励发展广场舞、健身操、健步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柔力球、空竹等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培育足球、羽毛球、篮球、网球、自行车、围棋、马拉松、冰雪等体育休闲运动主打项目,同步推广对人的心理、道德、社交有积极促进作用的运动项目文化。引导各类健身活动向促进人的全面健康转化,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与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教育、养老、精神文明等活动相结合,增加健康元素,逐步培育有利于身体健康、心理健康、道德健康、社交良好的新型健身健康促进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共享资源,利用群体活动、健康义诊、文艺汇演、夏(冬)令营等形式,积极开展健身健康促进活动,推进健身健康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的“六进”活动。结合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工作的开展,发展全民健身“一县(区)一品”或“一县(区)多品”,鼓励各地结合各自历史文化、传统民俗、旅游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点、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健康品牌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健康需求。

(三)加大健身健康机构创新力度,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组织融合。探索建立“大体育”“大健康”社会组织协作机制,积极推进各类健身组织与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教育、养老等社会组织对接,推动健身与健康服务一体化发展,形成“区域联动、部门联合、组织联手”的融合发展新格局。鼓励在城乡社区开展健身与健康指导、咨询、活动等服务的社会组织发展,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管理。体育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办理登记。重点扶持一批运行良好、积极作为的基层体育组织。推进体医结合力度,联合医疗卫生系统,共同积极推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站点向健康指导服务站点转变,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向健康监测站(点)转变,探索运动监测、运动康复咨询、运动康复服务和医疗体检并轨,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健身健康公益组织,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开办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相结合的康体、健康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健身健康服务机构。

(四)加大健身健康设施创新力度,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设施融合。结合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创建,以因地制宜做好健身健康场地设施规划布局,建立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健身健康设施供给体系。鼓励在城市社区、城乡公园、文化广场、旅游景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区域,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增设贴近百姓需求、智能化、高品质的健身健康设施,建设15分钟健身圈”。合理利用废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城市“金边银角”等闲置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健康主题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康文化长廊等健身健康场地设施。抓紧建设一批集体育健身、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康复疗养、文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提高县级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基层体育建设设施覆盖率,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8平方米,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5块,有条件的地区达到0.7块以上,形成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类型多样、普惠性强的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各类体育设施的利用率有较大提升,基本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并允许按照体育设施设计要求,依法依规调整使用功能、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等土地、规划、设计、建设要求,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等建设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体育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并依法按约定享受相应权益。已交付的体育设施由体育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落实体育用途。到2025年,力争实现所有县(区)全覆盖。围绕服务于人民群众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在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教育、养老、扶贫等公共服务设施中融入健身健康元素,增设健康体检、健康监测、健康评估等软硬件设施。推动社区(乡镇)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科普站、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等基层服务站点改造升级,促进其功能向全面健康整合。探索将健身运动与医疗康复相结合,在门诊为患者提供健康运动处方服务。

(五)加大健身健康指导创新力度,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人才融合。加快健身与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把健身与健康人才培养纳入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探索建立体育与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教育、养老等人才的融合机制,逐步健全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机制,使优秀人才请得来、留得住、干得好。依托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乡镇体育文化综合服务站等,推进基层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教育、养老等从业人员掌握健身健康知识,形成跨行业、跨部门人才合作机制。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健身健康管理培训,推动其由健身指导向健康指导转变,打造结构优化、针对性强、专业素质高的健身健康指导员队伍。鼓励街道、社区培训并聘用社会公益志愿者、退役运动员、健身达人等从事群众健身健康指导工作,不断壮大健康志愿者队伍。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置健身健康相关专业,培育一批健身健康指导师。推行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根据不同项目、年龄段特点,制定专业和业余统一的等级标准,由市体育局统一颁发相关体质与运动等级证书,培养健身技能,增强体育消费粘性,激活健身培训市场。探索实行学生运动技能标准达标评定制度,推动每名学生熟练掌握至少1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广泛开展各级学校体育联赛。

(六)加大健身健康科技创新力度,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科技融合。依托“智慧芜湖”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思路,建设国民体质与健康大数据中心和科学健身服务云,搭建健身与健康服务平台。依托芜湖市城市大数据中心、城市令和智慧医疗健康等平台,通过集成利用和数据共享,提供科学健身指导、体质监测、健康咨询、健康体检、数据查询和在线支付等服务,基本实现城乡居民电子体质与健康档案全覆盖。充分发挥健身健康类智库专家作用,研究深度融合新思路、新模式,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围绕健康素养提升和健康生活方式养成,积极组织全民健身、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养生、运动康复、生物信息等方面专家,运用生物、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建立覆盖生命全周期的运动处方库。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产、学、研、用“四位一体”发展。加强健身健康研究机构、健身健康服务平台、制造企业和社会投资机构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进科研成果转化,鼓励健身健康产品相关的制造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研发生产科技含量高、个性化的新型健身健康设备设施,促进健身健康服务提档升级。

(七)加大健身健康产业创新力度,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和运动康复产业,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健身休闲产业和运动康复产业发展格局。抓住长三角发展的重大机遇,深化健身休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健身休闲产业体系,培育健身休闲市场主体,优化健身休闲产业结构布局,加强健身休闲设施建设,提升健身休闲器材装备研发制造能力,改善健身休闲消费环境。发挥全民健身的产业动力源作用,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教育、信息、农业等产业与体育产业有机整合,将健身健康融入产业规划、市场布局、企业运营、品牌推广等过程中,不断提升品牌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各级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体育、宣传、教育、民政、住建、文旅、卫健、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融合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列入年度政府工作计划。体育部门要在融合工作中发挥主体和纽带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大扶持力度,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经费保障。实现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相关经费应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积极申请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深度融合相关重大项目,推出健身安全、运动康复、场地设施等多样化保险产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开发与建设。

(三)强化激励奖励。制定芜湖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激励办法,对先进县(区)可统筹现有项目、资金予以支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对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等给予表扬。

(四)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在场地、活动、组织、科技、人才、资金、产业、激励等方面融合的配套政策,完善各部门和市、县(区)相关政策。探索制定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相关法规规章,为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提供政策支撑。

(五)严格监督评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深度融合中重大项目、工程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反映各项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