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为强化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作用,科学引导城市近期的开发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无为市城东新区(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使本次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城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现将该控规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8日
二、公示载体:
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场所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9号(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股,邮编:238300。
2、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咨询电话:0553-2532806,联系人:李工、丁工。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9日
《无为市城东新区(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无为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的发展意图,有序地推进城东新区的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和基础设施,合理利用土地空间资源,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城东新区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特编制《无为市城东新区(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 适用范围
规划范围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划的各项规定,并同时遵守国家、安徽省、芜湖市的有关规定。
本规划未包括的开发建设控制要求,应符合国家、安徽省及芜湖市的相关法规、规范和行政文件的要求。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 生态优先,尊重自然,体现地方特色。
2. 以人民为中心,平等共享。
3. 合理使用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
4. 控制与引导相结合,合理预留弹性。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二次修订)
2.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4.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
5.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
6. 《芜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
7. 《无为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
8. 国家、安徽省及芜湖市规划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管理办法
第五条 规划范围
东起站前路,西至西河,南起福南路,北至福北路(规划),规划面积6.43平方公里。
第二章 总体定位与发展规模
第六条 总体定位
城东新区为引领无为市高质量发展、促进产城融合发展的重要区域,也是充分体现“皖江水乡”特色的站城融合的生态、高效、功能复合的城市新区,规划将其建设成为“生态韧性区、商务活力区、健康人居区”。
生态韧性区:保护区内生态环境,建立韧性安全的基础设施体系,提高新区抵御各类灾害的能力。
商务活力区:产城融合与站城融合发展,促进区内商务与其他相关功能的复合,建设具有活力的创新型商务区。
健康人居区:营造绿环水绕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文化教育、娱乐休闲、运动健身、智慧人居等美好生活的需要,创建健康社区。
第七条 发展规模
规划范围内规划人口总量为7-7.5万人,总建筑面积控制在475万平方米。
第三章 空间布局与土地使用
第八条 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两心两区,三轴四带”的空间布局结构。
“两心”为高铁站西侧的商务休闲中心与通江大道上的商贸综合服务中心。
“两区”为北部的商务活力区与南部的商贸综合区。
“三轴”为高铁站至西河的商务休闲轴、沿通江路的商贸发展轴、沿福西路的南北配套服务轴。
“四带”为西河生态景观带、马口河生态景观带、福北河生态景观带、福园河生态景观带。
第九条 主导功能
规划城乡用地(H)面积为642.8公顷, 其中城市建设用地506.73公顷,依托主导功能,形成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六大类用地并预留规划留白用地,其中站前商务区域鼓励多元化的土地复合使用。
第十条 弹性留白
为促进城东新区可持续、弹性发展,预留四块留白用地,留白用地以居住功能为主导,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布局在地块内统筹考虑,具体用地性质与功能布局应根据未来发展需求进一步研究确定。
第四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十一条 规划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形成与地区整体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层次清晰、服务均衡的公共设施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十二条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
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的要求,规划按照片区级、社区级共两个等级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三条 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以步行10~15分钟范围为参考,500~1000米为服务半径,考虑到范围内人口密度相对较低,部分设施适当增加服务半径,城东新区规划构建1个15分钟生活圈,服务人口约7-7.5万人,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1个派出所、1个社区综合医院、1处全民健身中心、1处文化活动中心、1处消防站、1处垃圾转运站、3处养老设施、5个党群服务中心、6处停车场、9个菜市场(生鲜超市)。
第十四条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满足5分钟生活圈的服务需求。以步行5分钟范围为参考,300米为服务半径,城东新区规划构建12个5分钟生活圈,进行相应设施的配置,每个生活圈的服务人口约0.5-0.8万人。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12处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15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27处再生资源回收点、6处生活垃圾收集站等设施。此外,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还包括独立占地的幼儿园。
第十五条 教育设施
教育设施按照服务半径和居住人口分布情况布局,其中小学服务半径500米、初中服务半径1000米。城东新区共设置1所高中、2所初中、4所小学(其中1所为预留)、8所幼儿园。
第五章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第十六条 规划原则
遵循安全、绿色、公平、高效、经济可行和协调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布局城市路网、公共交通、城市绿道、停车设施等,倡导“公交+自行车+步行”的绿色出行模式,全面实施无障碍环境设计,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和交通运营服务智能化。
第十七条 道路体系
结合总体规划道路体系,规划形成“四横一纵”的主干路网体系和“两横两纵”的次干路网体系,并在主次干路的基础上,根据用地布局来设置支路网。同时注重街道空间的设计,保障城市交通微循环,促进社会交往,形成尺度宜人的城市街道与开放活力的城市街区。
第十八条 绿道
结合滨水带状绿化设置包含自行车道、步行道的绿道环线并与西河、马口河、福北河相连接,引导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出行,降低交通碳排放。
第十九条 公共交通体系
结合用地布局合理布局公交路网,提高公交运行效率。规划范围内规划公共交通场站2处,作为公交首末站;公交站300米服务半径应覆盖建设用地面积的50%以上。
第六章 绿地系统与水系规划
第二十条 规划原则
尊重现状水系,保护自然环境,以分级配置、均衡布局、慢行联系为原则,构建蓝绿交织、城水相依、城绿相融的生态景观体系。
第二十一条 绿地系统
由生态绿地、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共同构成城东新区的绿地系统。
生态绿地主要为沿西河的生态涵养地,位于福贸路以北与通江大道以南。
公园绿地中合理配置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与带状游园,在规划范围内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营造良好的生活的环境。规划4个综合公园、5个社区公园、若干个带状游园。
防护绿地主要为变电站、垃圾转运站、加油站周边和高压走廊的防护绿地。防护绿地宽度不少于10米。
第二十二条 水系网络
规划范围内水系网络由河、湖构成,包括5条15-28米的河道与4处湖面,河湖以排涝、调蓄功能为主兼具景观功能。水系实行刚弹结合的管控方式,规划实施过程中在保证水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可以结合景观设计调整水系的形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