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全区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为突破口,以增加造林绿化面积为目的,提高长江沿线林分质量,政策激励与制度保障相结合,调整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和林业产业布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着力解决长江经济带林业突出问题,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协调发展。
二、造林目标
根据省绿化委员会及芜湖市林长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区2020年需新增长防林1200亩,一般造林960亩,完成森林抚育18000亩。
三、任务分解
序号 |
单位 |
长防林造林任务(亩) |
一般造林任务(亩) |
森林抚育(亩) |
全区合计 |
1200 |
960 |
18000 |
|
1 |
沈巷镇 |
455 |
|
4000 |
2 |
二坝镇 |
400 |
|
2000 |
3 |
汤沟镇 |
110 |
110 |
2000 |
4 |
白茆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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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10000 |
5 |
清水街道 |
45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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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官陡街道 |
80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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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湾里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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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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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褐山街道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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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造林标准
1、建设依据
(1)《造林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776—2016;
(2)《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6000—1999;
(3)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实施意见》。
2、苗木规格
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建设高标准长防林,临江前三排,树木胸径不低于12cm,大规格苗木原则上选择柳树、杨树、水杉等树种,株行距原则上为5m×5m。
五、保障措施
1、压实基层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办事处是责任主体。各镇街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财政投入,鼓励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造林,全面落实各项任务。鉴于区机构改革的实际,明确各镇街对林业工作的工作体系保持原机制不变。
2、科学组织实施
各镇街要组织力量摸清底数,分类组织实施并配合区园林所完成长防林整地造林相关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造林任务。
3、加强督促检查
区林业部门要加强对造林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掌握造林绿化进展情况。各镇街需安排专人负责造林绿化工作并于8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造林绿化的登记上报,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各镇街造林完成情况将纳入2020年区对镇街考核。
4、相关奖补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123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长防林按照每亩5000元标准补助,由市林长办验收合格后分年度予以补助。
根据应绿尽绿原则,各镇街对于区域范围内年度超任务外可完成部分及应全部予以统计上报,造林任务内长防林和一般造林量可适当互调,但一般造林不纳入长防林面积统计,由市林长办验收合格后按照一般造林标准予以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