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市监函〔2019〕320号
各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登记注册局:
现将《芜湖市连锁销售企业食品销售许可实行评审承诺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连锁销售企业食品销售许可实行
评审承诺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芜湖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推进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部署,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的食品销售连锁单位落户芜湖,提升芜湖食品连锁销售行业整体食品安全水平,促进食品连锁销售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连锁销售企业食品销售许可实行评审承诺制,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评审承诺制是指根据自主自愿原则,连锁企业总部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后,由连锁企业总部做出承诺,在新设连锁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免予现场核查,做到当场发证。未申请评审承诺制,或经申请但评审未通过的,仍按一般食品销售许可程序办理。
试行评审承诺制的连锁食品销售单位包括超级市场(超市)、便利店、专卖店、连锁药房等。上述单位须在芜湖市范围内跨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含开发区)销售,并拥有6个及以上使用统一商号的连锁门店(含直营、加盟或其他形式,不包含自动售货机、无人售货超市、网络销售等新兴销售业态),并做到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统一销售服务规范、统一质管控标准,各门店销售项目、流程布局和设备设施相同或相近。
二、承办部门
连锁销售企业(总部)评审公示环节由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各连锁门店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流程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承办。
三、主要流程
(一)提交材料。连锁销售企业(总部)须向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连锁销售企业食品销售许可评审承诺制申请书》(附件1);
2.统一采购食品、规范服务、质量管控的基本情况(附件2);
3.连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附件3) ;
4.各类门店拟申报的主体业态和销售项目(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申报,有多种主体业态和销售项目的分别申报) ;
5企业(总部)营业执照复印件(仅市外企业总部提交);
6.企业(总部)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提供复印件(仅市外企业总部提交),管理型企业(总部)可不提供。
(二)组织评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中应严格按照《连锁销售企业食品销售许可评审承诺制评审表》(附件4)进行逐项审查,随机抽取该连锁企业已有的2个门店进行现场评审。
(三)结果公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评审工作。对符合评审承诺制条件的申请单位,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告,并明确规定各申请单位的主体业态和销售项目。评审不通过的,应书面将结果和原因告知申请人。
(四)门店许可。通过评审符合条件的连锁销售企业,其新设连锁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除了向县区(开发区)行政许可部门提交一般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提供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连锁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盖章原件(附件5)
2.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网站评审公告复印件(附件6);
经资料审核合格后,可免于现场核查,由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退出机制
(一)连锁销售企业食品销售许可评审承诺制评审申请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两年,超过两年应重新申请。
(二)连锁销售企业申请条件、主体业态、销售项目或流布局发生变化的,不再适用评审承诺制,须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请评审。
(三)连锁销售企业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品销售许可的,不再适用评审承诺制。
(四)在芜湖市的连锁销售企业(含门店)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或者因自身管理原因在审评通过后一年内总计受到过两次(含二次)立案处罚的(不含因抽检不合格但符合免于处罚条件的),不适用评审承诺制。
(五)许可证发放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宽进严管”的总体要求,在一个月内根据风险分级的要求对发证的连锁销售门店开展风险分级并按照其风险程度开展现场检查,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
附件: 1.连锁销售企业食品销售许可评审承诺制申请书
2.统一采购配送食品、规范销售服务、管控质量标准基本情况(参考样式)
3.连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样式)
4.连锁销售企业食品销售许可评审承诺制评审表
5.连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6.芜湖市连锁销售企业评审承诺制评审公告(样式)
附件1
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
评审承诺制申请书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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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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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管理型总部缺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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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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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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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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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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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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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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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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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连锁门店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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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区域 |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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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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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页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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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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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布局 |
分 种类型,具体如下:(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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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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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附件2
统一采购配送食品、规范销售服务、管控质量标准基本情况(参考样式)
XX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司实行连锁销售,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统一销售服务规范、统一质量管控标准,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供参考:可描述原料管理、证照管理、物流管理、门店验收等相关措施;可描述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管理架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员工培训考核、公司自查自评等相关情况;可描述“一品一码”制度落实、加强食品追溯和检测、门店现场操作等具体质量安全规范)
特此说明。
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3
连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参考样式)
(目录)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
二、从业人 员培训管理制度(具体内容)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具体内容)
四、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
五、销售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
六、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具体内容)
七、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具体内容)
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具体内容)
九、其他制度(具体内容)
附件4
连锁销售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评审表
评审内容 |
是否符合 |
1.公司基本情况 |
是□ 否□ |
2.具备6家及以上的门店 |
是□ 否□ |
3.是否建立健全至少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有害生物防控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是□ 否□ |
4.是否统一采购配送食品 |
是□ 否□ |
5.是否统一经营服务规范 |
是□ 否□ |
6.是否统一质量管理标准 |
是□ 否□ |
7.现场审核(图纸、设施设备等)与申报材料是否一致 |
是□ 否□ |
8.现场按照风险分级检查表打分,90分以上通过 |
得分: |
注:以上核查必须全部符合或通过
评审意见:通过□ 不通过□
评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
连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XX市场监督管理局(所) :
( 门店名称)系我公司(直营 加盟 )门店。根据《芜湖市连锁销售企业食品销售许可评审承诺制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我公司已要求该门店经对照《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对应类别《食品销售许可现场核查表》进行自查,符合食品销售许可条件。我司承诺在遵守评审承诺制要求的“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统一规范销售服务、统一管控质量标准”的基础上,督促该门店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销售活动,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特申请按照评审承诺制程序办理食品销售许可证,并对不实承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连锁总部(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附件6
XX市连锁经营企业评审承诺制评审公告(样式)
(2019年第 号)
根据《芜湖市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工作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和我局评审,现将符合评审承诺制要求的企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评审承诺制有效期:自2019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
评审承诺制准予业态(经营项目):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