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08:19 信息来源: 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阅读次数:编辑:张姝娟 字号:  

本年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电话:0553-3991123,邮编:241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需要,2023年我局全面系统梳理了现有的政务公开信息,适时调整完善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及时更新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回应关切等栏目内容,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加强宣传重要政策信息和涉及机关事务相关工作动态,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202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27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规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落实网上信息发布“三审”等规章制度,规范网上信息发布传播秩序。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动态调整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围绕我局重点工作任务,开设特设栏目,主动公开公共机构节能建设、公务用车改革领域重要政策信息和相关工作动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更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列入我局重点工作,围绕政务公开主要目标,积极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结合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测评问题,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提升,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同时加强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局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如,特色栏目版块内容不够全面,部分版块内容格式发布不标准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局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内容,通过特色栏目版块,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努力实现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有操作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我局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认真做好机关后勤领域信息公开,对于热点关注问题整理并通过政策问答进行公布,努力打造阳光、公开、透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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