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商务局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芜湖市体育局关于印发《芜湖市激发消费活力打响“芜湖消费”品牌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5 10:07信息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编辑:张明珠阅读次数: 字体:【  

芜商运〔202544

 

各县市区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激发消费活力 打响芜湖消费品牌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芜湖市商务局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芜湖市体育局

2025317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激发消费活力打响芜湖消费品牌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充分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完善提振消费长效机制,把提振消费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奋力推动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制定本政策举措。

一、工作目标

(一)消费规模实现新突破。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2250亿元,增速不低于5%;网络零售额达到 800亿元,增长8%以上。

(二)服务消费迈上新台阶。2025年全市餐饮业营业额增长5%以上,全市住宿业营业额增长5%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收突破650亿元,增长15%以上。

(三)欢乐芜湖彰显新魅力。2025年全市接待游客数量不低于8000万人次,旅游收入不低于1100亿元。

(四)体育赛事绽放新活力。2025年全市举办省级以上高水平赛事20场以上,市级以上群众性赛事20场以上。

(五)平台打造取得新成绩。争创零售提升创新试点城市,2025年新引进各类首店100家以上,打造特色商业街区2条。

二、实施五大行动

(一)商品消费升级行动。

1.深入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与省级政策,争取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种类,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进社区、进小区、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展会六进活动。

2.加力实施消费券惠民政策。做好发放消费券与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互补衔接,市级与县市区级安排消费券资金不低于2亿元。

3.大力推进工业品下乡行动。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实施消费品三品专项行动,安排专项活动资金给予支持,全年组织工业品下乡活动10场次。

4.促进电子商务提质扩容。对当年直播销售额超5亿元(含)的新建直播电商产业园,给予运营主体最高50万元补助;对当年直播销售额超5亿元且增速超10%(含)的改建电商产业园,给予运营主体最高3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相关电商赛事表彰或称号的参赛企业,按照国家级5万元,省级2万元给予奖励。

5.扩大进口商品消费供给。对进口业绩达到100万美元,当年商品零售额达1000万元的自营进口商品直销中心,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

(二)服务消费提质行动。

6.提升住宿餐饮服务品质。对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 200万元的鸠兹小住品牌民宿,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对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额超2000万元且增速超过全市限上同行业10个百分点的,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7.繁荣演艺经济市场。对新建或改造可容纳500人以上的小剧场、沉浸式演艺场所等演艺新空间,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对在芜开展剧场类演出项目,单场票房收入达到20万元,按照演出票房收入的5%给予补助,单场最高10万元。对在我市承办大型商业性演出,单场票房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按照演出票房收入的5%给予补助,单场最高50万元。2025年全市承办大型商业演出不低于10场,剧场类演出项目80场以上。

8.激活团队旅游市场。对在国内、外市场积极推广欢乐芜湖旅游产品,招引游客游览我市两个以上收费景点并住宿,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旅行社,给予30/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9.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对由芜湖市体育局作为指导单位、在芜举办(承办)的商业性赛事,累计通过平台售票额1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赛事实际费用最高40%的分档补助(售票额达到10万元的按照赛事实际费用20%补助、售票额达到30万元的按照30%补助、售票额达到50万元的按照40%补助),最高80万元;对由芜湖市体育局作为指导单位、社会力量出资在芜举办(承办)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含青少年赛事活动),参赛人数200人及以上且市外运动员达到100人、办赛时长2天及以上(含报到当日)的,给予赛事实际费用最高40%的分档补贴(参赛人数200人且市外运动员100人的按照赛事实际费用20%进行补助,参赛人数400人且市外运动员200人的按照赛事实际费用40%进行补助),最高50万元。2025年全市商业性赛事观赛观众不低于3万人次,群众性赛事参与人数不低于10万人次,拉动体育综合消费不低于3500万元。

(三)新型消费培育行动。

10.促进首店经济集聚发展。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芜拓展经营业务,根据品牌影响力、投资额、营业收入等考评结果,给予投资主体20万元—80万元分档补助。对当年营业额达一定规模的,给予实际出资方最高20万元补贴。对成功培育前述获奖品牌企业的商业载体(不含个人),给予3万元/个奖励,累计最高100万元。

11.培育潮玩经济消费生态。以二次元IP为核心,构建内容创作产品开发消费体验全链条生态,支持企业开发本土原创动漫、游戏、虚拟偶像等IP形象。打造二次元谷子街区,对知名IP官方旗舰店、同人创作工作室、限定快闪店等,给予首年最高5万元补助;鼓励开设“IP主题咖啡厅”“谷子盲盒体验馆等融合消费场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5万元补助。对以谷子经济为主营业务的潮牌店铺(如手办、周边、谷子盲盒等),年度客单量达30万单且零售额超500万元,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12.打造萌宠经济产业集群。支持打造集宠物展示体验、宠物交易、宠物用品销售为主的一站式综合体,对年营业额达500万元的,给予运营主体最高20万元补助。

(四)消费场景创新行动。

13.培育消费新场景。对获评皖美消费新场景的运营方,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制定发布消费新场景供需合作机会清单,2025年培育芜优消费新场景20个以上。

14.激发消费新活力。对举办线下消费促进活动累计实际投入达100万元以上(含),且当年营收超2000万元的商业运营单位,按实际投入费用(不含促销、折扣、让利、赠品等)的10%,给予运营主体最高20万元补助。2025年举办芜优消费主题促消费系列活动700场以上。

(五)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15.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引导各类主体更好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持续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重点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空间,提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功能,落实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16.着力提升消费能力。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贯彻执行省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消费帮扶。

17.打造放心消费品牌。持续开展消费投诉举报效能提升行动,推进放心消费建设,向衣、食、住、行、游、乐、购全方位延伸;在大型商超、集贸市场、热点景区建立消费维权站,探索设立流动维权站,对赛事展会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持续做好芜湖伴手礼评测。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8食安名坊;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750批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芜湖市提振消费领导小组,建立推进机制,统筹全市大力提振消费打响芜湖消费品牌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设立消费促进基金,统筹各级财政支持资金,市级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提振消费相关政策落地和消费券发放活动。

(三)细化分解目标。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按时完成。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出台配套扶持政策。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创新举措,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促消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本政策举措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51231日,涉及按投资额给予补助的政策均不含土地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