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各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为全面推进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3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4号)要求,省局梳理编制了《安徽省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市局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各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抓好本《指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安徽省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联系人:李忠根,联系电话:0551-62820516)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