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二十九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13 15:47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唐荟 字体:【  
芜湖市第二十九中学学校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全体教职工积极进取,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请假制度
一、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医院建休证明和本人书面报告(请假条)到学校办理请假手续。
2、授课教师请病假需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行政人员和行政干部请病假需由校长批准,批准后,请假人员将请假相关材料交至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学校领导批准的请假条填写代课通知给相关处室。
3、请假的教职工必须写请假条,特殊情况下,电话可作为请假的依据,但假期结束后应及时补上,如果书面请假天数与实际天数不符,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便学校安排工作和销假。
二、事假
1、教职工对请事假应从严掌握,如确需请事假,应办理请假手续。
2、教职工请事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15天,由学校批准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书面)。
3、教职工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15天以上者,一律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局审批。教职工请事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假满上班应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三、婚假:根据规定,教职工结婚可享受三天婚假。
四、产假
1、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15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含节假日、寒暑假)
2、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3、女职工流产可享受15天的产假。
五、丧假:根据有关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含配偶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可给假三天。
第二章  会议考勤制度
1、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政治学习、教科研等活动扣除30元∕次。
2、党员未经党支部批准,不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政治学习、党课等活动扣除30元∕次。
3、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不参加市、区、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扣除30元∕次。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