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国家法律法规,您都知道吗?
为保证用气安全,严防燃气事故,请办理燃气开通的用户注意以下事项:
1. 厨房需通风良好,且需有实体门将用气场所与生活区域隔离,开放式厨房不可开通燃气
参照:国家标准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6.1.2——燃气具使用场所应设置在通风良好、具有排气条件、易于维护操作的厨房、阳台等符合燃气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不得设置在卧室、客厅等人员居住、休息的房间及建筑避难场所内。
2. 灶具需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并且应为天然气专用灶具,不得使用其他气源灶具
3.热水器需有排烟道通向室外,不得使用直排式热水器,且不得安装在客厅、浴室等生活、居住场所
参照:国家标准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6.1.3——直排式热水器不得设置在室内,燃气采暖热水炉和半密闭式热水器严禁设置在浴室、卫生间内。
4. 燃气具连接管请选择合格的燃气专用连接管
参照:国家标准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6.1.7——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气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气具连接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气具的判废年限。
5. 厨房需安装具有主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
参照:国家标准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6.1.9——家庭用户管道应设置当管道压力低于限定值或连接灶具管道的流量高于限定值时能切断向灶具供气的安全装置。
6.室内不得同时使用管道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
参照:《安徽省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4.4.7——同一用气场所内不得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气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