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燃气报警器销售安装合同
燃气报警器销售、安装合同
甲方: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乙方:安徽省旭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价 |
数量 |
含税金额 |
税率% |
备注 |
原设备拆除 |
|
600 |
1 |
600 |
3% |
|
多功能报警控制器 |
BH-50 |
2900 |
1 |
2900 |
3% |
八路主机 |
多功能报警控制器 |
BH-50 |
3600 |
2 |
7200 |
3% |
十六路主机 |
点型气体探测器 |
GT-B60 |
300 |
32 |
9600 |
3% |
可燃 标准款 |
安装费 |
|
1000 |
3 |
3000 |
3% |
|
PRVVP信号线 |
4X1屏蔽线 |
300 |
3 |
900 |
3% |
|
防爆线管 |
D20 |
10 |
150 |
1500 |
3% |
|
第三方检测报告: |
6000 |
1 |
6000 |
3% |
|
|
含税金额合计: |
31700 |
叁万壹仟柒佰圆整 |
第二条质量标准: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生产厂家标准执行。产品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内非产品质量原因损坏除外),产品终身维修,质保期后收取配件费用。
第三条包装标准:厂家标准包装。
第四条交付方式、交货及安装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及安装。乙方发货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运费乙方承担。
第五条结算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事项后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验收合格后,乙方为甲方开具发票。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期限:按生产厂家标准及现场使用情况验收,甲方如有异议,在安装完成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则视为产品合格。甲方在验收期内提出质量异议时,一并将相关的样品、图片、记录数据等资料提供给供方。必要时乙方可派人员会同甲方进行现场勘察处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安排的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出现工伤或人身损害等情况,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所交付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 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5、乙方逾期供货安装或违反质保义务,每延误超过24小时,甲方将按合同总价的5%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以此类推,扣完合同款为止,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负责3小时内安排人员到场免费维修。乙方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延误响应,每延误超过6小时,甲方将按合同总价的5%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另甲方可委托第三方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7 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传真或扫描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规定如与本合同不符,应以本合同约定优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