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非机动车库入口雨棚合同
政务中心C区非机动车库入口玻璃顶施工合同
甲 方: 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乙 方: 芜湖胜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芜胜民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对芜湖市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非机动车库入口玻璃顶施工项目,合同包干总价(含税)人民币: 49980 元(大写)肆万玖仟玖佰捌拾元,为确保双方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
政务中心C区非机动车库入口玻璃顶施工项目
二、改造施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改造的项目包括:玻璃顶钢结构焊接、地基混凝土预埋件、钢构防锈底漆、面漆,6+6夹胶钢化玻璃订制加工、坡道混凝土找平防滑处理等。
合同包干总价包括高空作业人工费、运输及装卸、现场测量、玻璃订制、混凝土坡道防滑处理等施工技术措施费、管理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结构胶等辅材、垃圾清运、保险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此次需要维修改造的事项具体详见合同附件清单。
三、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确保改造不影响正常通行,改造施工后钢结构牢固玻璃接缝无渗漏水现象等。
四、时间要求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在15个日历日内完成上述改造全部施工事项。逾期不能完工,每延误超过24小时(即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按合同总价的5%对其扣除,以此类推,扣完合同款为止,合同自动终止。
五、结算方式
经协商一致,本合同实行包干价不预付款。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事项,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按照合同附件清单内容送审计单位审价后一周内按审定价款全额支付工程款。
六、其 他
1、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和宣传,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义务,因施工造成的任何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在甲方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起始日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负责3小时内安排人员到场免费维修。乙方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延误响应,每延误超过6小时,乙方将按合同总价的5%承担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芜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附件《政务中心C区非机动车库入口玻璃顶施工项目
工作量清单》
甲 方: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签 订 人: 签订日期:
地 址: 联系方式:
乙 方:芜湖胜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签 订 人: 签订日期:
地 址: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附件:
政务中心C区非机动车库入口玻璃顶施工项目工作量清单
序号 |
名称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1 |
150x150黑铁方管 |
m |
82 |
140 |
11480 |
2 |
100x100黑铁方管 |
m |
76 |
100 |
7600 |
3 |
黑铁方管刷防锈漆面漆 |
㎡ |
18 |
150 |
2700 |
4 |
挖预埋件 |
个 |
2 |
800 |
1600 |
5 |
定制6+6夹胶钢化玻璃 |
㎡ |
80 |
180 |
14400 |
6 |
人工焊接方管 |
日 |
10 |
450 |
4500 |
7 |
螺丝玻璃胶 |
项 |
1 |
1000 |
1000 |
8 |
材料运输费 |
项 |
1 |
1000 |
1000 |
9 |
混凝土填平 |
项 |
1 |
1200 |
1200 |
10 |
地面大理石维修 |
项 |
1 |
2500 |
2500 |
11 |
辅材、管理费 |
项 |
1 |
2000 |
2000 |
12 |
合计含税 |
49980元 |
芜湖胜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