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配电房变配电柜电气设备采购安装维修合同

发布时间:2023-07-26 17:03信息来源: 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张姝娟 字体:【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配电房变配电柜电气设备采购、安装、维修合同

 

   方: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方:安徽全有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现场操作和安全使用规定,经局务会议确认,为确保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配电房变配电柜电柜用电安全,对隐患的电气控制柜更换采购安装维修。本着同等条件下价格最低单位中标原则,经公开挂网询价并公示,确认安徽全有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此次配电房变配电柜电气设备的供货安装维修单位。为确保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名称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配电房变配电柜电柜采购安装维修项目

二、名称、型号、单价和数量

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安装维修的配电房变配电柜配电柜主要有蓄电池、抽屉柜一次插件、低压柜电流互感器、高压带电显示器、低压塑壳断路器、变压器风机、变压器温控器等供货、安装、维修总金额为人民币:23863元,大写:贰万叁仟捌佰陆拾叁元整,包含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运输及装卸、施工技术措施费、管理费、安装调试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在供货、装卸、维修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费用。配电柜内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和合计金额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维修明细

安装间隔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1

合闸闭锁线圈

3#变压器出线柜

ABB

2

2400

4800

2

蓄电池

高压配电房2#直流屏

LC-P1224ST

18

440

7920

3

抽屉柜一次插件

2#变压器低压侧抽屉柜

JCZ4-400A/660V

1

280

280

4

低压柜电流互感器

8#变压器低压进线总柜

1000/5A

1

128

128

5

高压带电显示器

2#配电房4#变压器进线柜

QY-XSQ

1

320

320

6

低压塑壳断路器

2#配电房4#变低压抽屉柜消防及监控中心。

AXM1E-100H

1

1300

1300

7

变压器风机

1#配电房8#变压器

GFDD 300-120

1

780

780

8

变压器温控器

1#配电房8#变压器

QY-800

1

1960

1960

9

 

器件安装调试费

 

1

 

2750

2750

10

 

安全施工措施费

 

1

 

1950

1950

11

 

税费管理费

 

 

 

 

1675

12

 

合计

 

 

 

 

23863

以上设备材料及人工费乙方投标确认价   23863  

三、质量要求

项目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规定。所有配件型号必须与招标文件相符,满足国家CCC认证,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全部是正品,自愿接受“假一罚十”的赔偿标准,安装维修符合GB50182-91-93电气设备试验标准,GB50252-96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四、供货安装维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减该项目工程款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提出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货物在运输或安装过程中发生的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供应的配电柜完成安装维修调试,配电房变配电柜安装检查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即安排支付全部款项,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前开具与应付款等额的发票。

六、其 他

1、在甲方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乙方保证对所供应的设备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保修服务一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之日算。质保期满乙方负责及时提供终身上门维修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维修责任。乙方在保修期内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负责安排人员到场服务。

2、在质保期内配件故障或损坏时,乙方应15分钟回复解决方案,1小时内人员到场处理。乙方施工人员需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方能进场施工。

3、乙方违反本条第1、第2款约定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设备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设备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如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员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乙方在施工期间内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管理,甲方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芜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此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七、本合同的生效、修改和解除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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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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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安徽全有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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