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2-06-13 10:21信息来源: 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张姝娟 字体:【  

机关党委、各科室:

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2年5月2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外聘法律顾问(以下简称“法律顾问”)管理,实现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系统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法律顾问是指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聘请的为我局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 法律顾问为常年法律顾问,为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受委托处理相关涉法事务,不具有行政职权。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批,法律顾问可列席局相关会议。

第四条 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法律顾问按约定的职责和范围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就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等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应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二)参与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三)就涉及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意见

(五)对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草拟、修改的合同(2万元及其以上)提出法律意见,受指派参与重要合同的谈判

(六)根据需要参与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或草拟洽谈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七)协助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八)法律顾问在提出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时须出具专业答复文件,并加盖公章

(九)承办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  选聘的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 选聘法律顾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刑事处罚,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第七条 法律顾问的选聘应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聘,以合适方式择优选择一家律师事务所及该所推荐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候选人,报局务会批准。

第八条 通过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询价结果公告,并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法律顾问聘期三年,一年一聘,服务期满后自动解聘,并重新启动选聘程序。

 外聘法律顾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局务会批准在服务期内解聘:

(一)不承担本规则第条规定职责;

(二)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两次以上不接受法律事务工作委托,不按期提交书面法律意见的;

(三)被撤销法律执业资格、专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职务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本人申请辞去法律顾问职务的;

(六)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律顾问的。

 如发生在服务期内解聘法律顾问的情形,经局务会批准,可临时聘请符合本规则第六条标准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在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聘任法律顾问后,自动解除临时聘任关系。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法律顾问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法律意见;

(二)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和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

(三)根据工作量和工作绩效获得合理报酬

(四)聘任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十二 法律顾问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期间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机关事务管理局秘密,不得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泄露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秘密以及未公开的内部工作文件、程序等信息;

(二)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在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向我局报告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维护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最大利益

(三)不得以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律顾问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四)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法律事务;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条 办公室负责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具体执行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律顾问规则,管理法律顾问日常业务。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形式的法律文书由办公室收存、管理。

第十四条 法律顾问需按照要求定期参加全市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培训班,提升自身政策理论和实务技能水平,提高法律顾问履职能力。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则由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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