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新职伤和认定工伤之间有什么关系?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回复时间:2026-08-24 14:50

    答:同一事故伤害不得同时申请工伤认定和职业伤害确认,不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职业伤害保障待遇。
               (承办单位: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咨询电话:0553-399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