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伤如何申报缴费?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回复时间:2026-05-27 15:17
答:职业伤害保障费按月申报缴纳。平台企业总部应当于月份终了之日起15日内(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在申报期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
(承办单位: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咨询电话:0553-399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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