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制定:《关于调整芜湖市市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标准的通知》决策过程
一、征求意见
2026年1月15日,召开论证会,听取各区(开发区)房屋征收部门对此次市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标准调整的意见。
2026年1月21日,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1月21日,市住建局分别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镜湖区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
2026年2月6日,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开发区)房屋征收部门及法律行业、房地产评估行业、群众代表参加。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026年1-2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
三、公平竞争审查
2026年2月1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四、合法性审查
2026年3月2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五、集体讨论
2026年3月26日,经市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