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马红涛解读《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6日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芜湖市住建局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新闻和对外宣传办公室副主任毕军 发布人:市住建局总工程师马红涛,市住建局物业处春晖,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高勇

发布人:市住建局总工程师马红涛
2025年11月26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新闻和对外宣传办公室副主任毕军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会议,市住建局总工程师马红涛就《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有关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进行发布,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副处长滕春晖、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副科长高勇参加并回答有关记者提问。安徽日报、新安晚报、中安在线、安徽经济报、安徽法制报及芜湖日报、大江晚报、芜湖新闻联播、芜湖广播中心等多家省、市主流头部媒体作现场报道。
附件:《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通稿
《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通稿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6日)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与会的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致以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芜湖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媒体及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小区公共部位的安全更是与广大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管好、用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维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确保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的相关政策精神,确保芜湖市维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市政府出台了《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面,我就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办法》起草背景
2006年以来,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继出台,在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和监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省政府于今年2月颁布《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6号),并于7月1日正式施行,对全省维修资金的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落实《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台符合芜湖实际情况的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迫在眉睫。
二、《办法》制定情况
为确保新出台的《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服务性,2024年在学习借鉴上海、重庆、杭州、青岛等城市维修资金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住建局着手《办法》的起草工作。今年《省办法》颁布后,及时对《办法》进行了充实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官方网站广泛征求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充分论证,逐条审查,7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10月10日正式印发,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七章四十条,核心围绕“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监管”四大环节,重点明确了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明确管理责任。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依据“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同时结合芜湖目前维修资金管理体系,明确市、区两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二)明确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和交存环节。《办法》规定,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与《省办法》保持一致,在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5%至8%的区间范围内,由市住建局公布首期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并适时调整。新建住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交存维修资金;因征收以产权调换的物业在签订产权调换协议时交存维修资金;建设单位自用、出租以及已经竣工尚未售出的物业在竣工验收备案前代为交存,物业售出时按照票据金额向业主收取。物业转让时应核验维修资金,未交存或余额不足的,应当在转让前补交或续筹。业主未及时足额交存、续筹及补交的,业主委员会可依法提起诉讼。
(三)规范管理方式。对代行管理的维修资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建立专户管理、资金保值增值等制度。物业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未交存或者账面余额不足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交易转让手续前按照规定补交、续筹。对业主大会决定自行管理的维修资金,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明确申请主体。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原则上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作为申请人;未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无法正常履职的,可以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为申请。
(五)明确紧急使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办法》针对发生严重危及人身、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进一步细化延伸,确定了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消防设施损坏、楼体外立面发生脱落或者存在脱落危险等八种紧急情形,申请人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六)强化监督管理。为切实保障维修资金管理安全和使用合理合法,《办法》规定建立市、区两级审核机制,根据使用预算额度,由市、区两级分级审核。《办法》列明了禁止使用维修资金的负面清单,建立了交存、使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制度,明确了异议处理的程序。同时,强化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市住建局将陆续出台《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文件,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新老政策有效衔接、平稳过渡。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维修资金使用将更加安全、更加高效、更加便民。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
新安晚报:请问《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施行后,在维修资金的交存方面有哪些变革?
滕春晖:为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交存,《办法》在贯彻落实《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充分参考先进地区维修资金交存经验,并结合芜湖市实际,拟定新的交存标准和交存环节。
一是在交存标准上,由业主以商品房购房款总额为基数,未配备电梯的按照1%比例交存,配备电梯的按照1.5%比例交存,调整为由市住建局按照市区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
二是在交存环节上,由业主在办理物业权属登记时交存,调整为在房买卖合同网签时、签订产权调换协议时和竣工验收备案前交存。其中新建住宅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由业主交存;因征收以产权调换的物业由被征收人在签订产权调换协议时交存;建设单位自用、出租以及已经竣工尚未售出的物业,首期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代为交存,物业售出时按照票据金额向业主收取。
2025年6月12日,市住建局按照《省办法》相关条款要求,印发《关于调整芜湖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及交存环节的通知》(芜市建函〔2025〕65号),结合近年市区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情况,公布了首期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未配备电梯的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0元标准交存,配备电梯的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0元标准交存。为保障“新旧”过渡,《通知》合理设置了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交存过渡期,过渡期内由业主自主选择交存标准,2026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新标准执行。
安徽日报:此次《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出台将对维修资金的使用带来哪些改进或者优化?
滕春晖: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维修资金的规范和合理使用对于保障房屋安全、维持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等具有重要作用。具体在使用方面的改进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资金使用申请人。维修资金的使用原则上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作为申请人,未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无法正常履职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作为申请人。
二是建立分级审核机制。建立了市、区两级审核机制,明确根据单个项目维修资金使用的预算额度,由市、区两级实施分级审核,预算额度达到市级审核额度的,区级部门初审通过后,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二次审核,以保障维修资金的规范使用。
三是优化了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推行“一般使用”与“紧急使用”分类管理。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的八种紧急情况时,可由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或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等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启用应急维修程序,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有效缩短审核周期,提升处置效率。
大江晚报记者:据了解,芜湖市住宅小区电梯的维修、改造和更新项目约占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项目的半数左右,以此次《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出台为契机,市监部门是如何介入以保障电梯维修项目的及时性和安全性的?
高勇:针对电梯维修资金申请占比高的问题,市监部门以《办法》出台为契机,强化全过程监管与服务。
一是紧盯电梯本体运行风险。严格落实定期检验制度,对申请维修资金的电梯项目优先安排检验,开展全方位“体检”,确保电梯安全平稳运行。着力强化电梯维保质量安全监管,定期开展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等重点场所电梯维保质量专项检查,推动全市电梯维保质量提升。
二是强化重大隐患闭环处置。联合住建、街道等部门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电梯,开通维修资金使用“绿色通道”,做到即报即审、限时办结,切实提升应急处置效能。对频繁故障或超龄运行的电梯,提前启动安全评估,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点监管名录,优先支持更新改造。通过数据共享机制,市监部门可在发现电梯重大安全隐患时主动推送至属地管理部门,推动维修资金及时申报使用,形成风险早识别、早介入、早处置的工作闭环。
三是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依托芜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和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实现电梯维修资金使用与电梯安全状况的联动分析,精准识别高风险设备和薄弱环节,提升监管靶向性。探索建设全市电梯“物联网”系统,提升电梯故障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筑牢住宅小区特种设备安全防线,守护群众安心乘梯。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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