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认定有没有时限要求?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回复时间:2025-06-13 09:34
答:引进人才自引进之日起、本土培养人才自取得新业绩之日起,须对照本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条件,在3年内办理人才认定、备案并申报相应人才政策,逾期不予受理。
(承办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联系电话:0553-3991143)
答:引进人才自引进之日起、本土培养人才自取得新业绩之日起,须对照本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条件,在3年内办理人才认定、备案并申报相应人才政策,逾期不予受理。
(承办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联系电话:0553-399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