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复议或诉讼吗?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回复时间:2025-05-20 09:43
可以,根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证员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科室:芜湖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联系方式:0553-3111523)
可以,根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证员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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