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政府2025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4 09:31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张明珠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芜湖市政府2025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政府立法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立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等按规定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并贯彻执行好市委的批示和相关要求。以制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聚力打造六个之城,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改进立法工作,切实提升政府立法的质效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立法事项,推进小快灵立法,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和实效性。起草单位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的制定程序,不断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通过调研、座谈、论证、听证、咨询、评估等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公众、专家、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加强立法协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特定主体在行政立法中的作用;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渠道,找准全社会最大公约数,把立法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上。坚持立法和普法相结合,根据立法各环节的特点和需要,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增强立法宣传实效。

三、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政府立法计划的执行

起草单位要建立健全立法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开展起草、调研和修改工作,科学合理设定条款内容,增强政府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草案送审稿,为审查、审议等工作预留合理时间。政府规章调研论证项目,起草单位于11月底前向市政府报送调研论证报告。市司法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政府立法计划执行情况,严格做好规章草案的立法审查工作。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本年度规章制定计划顺利完成。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9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政府2025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一、制定类项目(4件)

(一)《芜湖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办法》。

起草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间:20259月提交草案送审稿

(二)《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起草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间:20256月提交草案送审稿

(三)《芜湖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255月提交草案送审稿

(四)《芜湖市综合查一次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司法局,完成时间:20254月提交草案送审稿

二、调研论证类项目(1件)

(一)《芜湖市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论证单位:市地震局,完成时间:202511月提交调研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