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3月份第5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5-08 16:21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陶刚 字体:【  

徐茂环代表:

您在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3 月份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用地规划利用的建议(第5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道路规划与永久农田保护的平衡

永久基本农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我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自2021年以来,连续4年实现耕地净增加,优化空间布局,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92万亩。我市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基础,以乡镇人民政府为编制主体序推进了城镇开发边界外桃园村、响水涧村等566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规划在严格遵守上述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灵活的道路拓宽方案。加强对道路规划的科学论证和评估,优化道路线路走向,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宅基地等非耕地资源,避免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

二、关于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晾晒场和健身小广场

按照《芜湖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要求,村庄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并统筹各类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应全面调查,分析其区位、建设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并按照提升型、稳定型、收缩型和撤并型对自然村进行分类。同时充分考虑村庄人口密度、居住分布等实际情况,优先利用村内闲置土地、边角地等规划建设停车场、晾晒场和健身小广场等公共设施。

三、关于简化农村公益性项目程序

村庄各类建设开发活动,须符合村庄规划要求,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的原则实施项目建设管理。为了提高农村公益性项目的推进效率,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21号)等文件要求,对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粪污处理、水系水体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农村供排水、村内道路、文化体育设施、小型农田水利等村庄建设项目,可结合当地村庄建设实际,按照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实施办法细化审批流程,简化规划许可审批环节。

四、关于加强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

对于农村道路拓宽、停车场、晾晒场和健身小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已出台相关政策并完善配套资金。如《芜湖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市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公路拓宽升级、白改黑等实施内容给予定额补助,支持农村路网建设。同时各县市区可通过统筹住建部门的省级传统村落奖补资金、市级农村水利面上补助、市级泵站改造补助等资金,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适当补助。各县市区也可鼓励乡镇和村集体根据财权事权支出责任和自身发展需要加大公益项目资金投入,并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收益性项目,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以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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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3119013

 

 

 

20254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