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3月份第55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高光兴代表:
您在“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3月份提出的“关于创新方式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建议”(第5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土地出让工作的关心和肯定。2022年12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局印发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土地使用权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芜自然资规函〔2022〕442号),明确市区(不含湾址、繁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在原有以缴纳竞买保证金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证的基础上,增加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该政策出台是为了响应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提振房地产市场积极性。
您提出在增加以银行包含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基础上创新增加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建议,对国有企业而言,该方式相较办理银行保函具有手续费低、办理手续简单等优势。通过增加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举措,既能拓展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业务范畴、增加非融业务收益;又能为竞买公司增加更多资金筹措渠道、降低企业资金使用成本,进一步激发我市房地产市场活力。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财政、国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进一步拓展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并将新增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作为重点事项纳入研究。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3-3122291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