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飞无人机须实名登记管制区飞行需提前申请

发布时间:2025-05-08 07:55信息来源: 芜湖新闻网阅读次数:编辑:侍文超 字体:【  

记者日前从芜湖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获悉,日前该局特巡警大队依托警企联动机制,仅用1小时快速处置一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及时消除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有效维护辖区营商环境。

据了解,当日凌晨1时30分,芜湖经开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辖区某企业安保部门紧急报警,称监测到不明无人机在核心生产区域持续低空盘旋,后失控坠落原料仓库附近。接警后,特巡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处置民警联合企业安保人员对厂区周边2公里范围进行合围式排查。1时45分,巡查民警在厂区东侧绿化带附近发现神色慌张的可疑人员吴某,其手持遥控设备正在搜寻信号。

经查证,吴某网购的无人机虽已完成实名登记,但未依法向空管部门申报飞行计划,且飞行区域属政府划定的禁飞区。其擅自操作无人机进行夜间航拍,因技术不熟导致失控坠落。民警现场固定电子证据后,依法暂扣飞行设备,并联系民航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据介绍,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未经审批在禁飞区域飞行、超过真高120米飞行、未按规定登记等行为均属违法,可处警告或2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芜湖市区域内无人机应当按照芜湖市公安局2024年8月14日发布的《芜湖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与管理服务登记的通告》要求,进行实名登记。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应通过“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进行合规飞行申报,需提前12小时通过该平台递交飞行活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飞行。从事经营性活动或操作小型以上无人机,应获得相应的飞行执照及相关资质。